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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2〕33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2-04-17 11:1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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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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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2011年11月2日,汪洋书记专门主持召开部分外经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听取企业关于经营发展情况的汇报及有关意见建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按照小丹省长的指示和玉芳、云贤、志庚副省长的部署要求,就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粤府办明电﹝2012﹞72号),市府办向各县(市、区)转发了这一《方案》(梅市府办明电﹝2012﹞3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3月2日全市外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确保完成今年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中规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县外经贸局会同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等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形成了《大埔县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

  《大埔县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大埔县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2011年11月2日在部分外经贸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外经贸发展工作方案》(粤府办明电﹝2012﹞72号)的要求,按照县政府有关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低碳经济县、宜居宜业县、人文魅力县、幸福和谐县”发展思路,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三方面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外经贸结构调整,努力拓展外经贸发展空间,营造良好的投资贸易环境;加快转变外经贸发展方式,着力提高我县外经贸发展水平,为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大埔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12年,全县进出口总值14200万美元,比增10.1%,其中进口1000万美元,比增13.8%;出口13200万美元,比增9.9%。外商直接投资合同外资金额3300万美元,比增21.2%;实际利用外资金额950万美元,比增11.8%;引进世界500强和境外大型企业投资设立企业1家,增资合同外资金额500万美元;对外招商活动签约外资金额履约率达70%。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县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0000万美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其中出口18000万美元,年均增长10%;进口2000万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年均吸收外资110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

  三、任务分工

  (一)促进用汇和增加进口。

  引导企业合理用汇,加大进口,支持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进口付汇,鼓励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时采用人民币结算,扩大人民币在国际上的影响(县人民银行)。大力开展促进进口活动,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县进口企业达到5家。建立进口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对业广利公司进口工作的监测分析。帮助进口企业申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补充版)》所列产品的贴息,用足用好国家和省鼓励进口政策(县外经贸局、县经信局)。

  (二)开拓新兴市场。

  根据省、市开拓新兴市场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开拓新兴市场计划,每年组织企业2次以上赴国(境)外参展,重点筛选市场潜力大、区域辐射能力强、营商环境好的新兴市场国家(县外经贸局)。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40万元资金资助企业在新兴市场国家举办或开展贸易推广活动(县外经贸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参照省有关做法,统筹安排县领导带队开拓新兴市场,认真做好相关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县外事侨务局、县外经贸局、县委办、县府办)。结合县领导出访时机,适时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发挥我县海外侨胞的作用,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县外经贸局、县经信局、县国际商会)

  (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设立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县内国有企业改革转制,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县内11家国有陶瓷企业的改革转制。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企业兼并重组的资产评估增值、财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挂钩等按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县陶产办、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四)鼓励内销。

  加强内销政策的宣讲,搭建内销平台,组织外经贸企业积极参加外博会、中博会,推动企业扩大内销(县外经贸局、县经信局、县中小企业局)。设立拓展内销市场专项经费,加强内销资金扶持,推动符合条件的我县产品进入政府采购(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经信局)

  (五)出台吸引人才政策。

   制订出台企业吸引人才办法,搭建企业与人才有效对接平台,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引进人才提供生活便利。注重本地人才的培养,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有计划、有组织地选送本地人才外出学习、培训、交流,县内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合理设置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为县内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外经贸局)

  (六)发展陶瓷产业。

  推动我县陶瓷产业集群化发展,结合我县陶瓷产业的发展定位和布局,引导陶瓷产业规模化发展,形成优势集聚的产业集群。以大埔陶瓷基地被评为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为契机,大力开展以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信息化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投资改造活动,推动我县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提升我县陶瓷竞争力。加大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推广力度,加强陶瓷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县经信局、县陶产办、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外经贸局)

  (七)引导企业研发创新。

   进一步推进产学研合作,提升专业镇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外经贸企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组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帮助企业申报省相关科技扶持专项资金(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县外经贸局)。制订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外经贸企业申报“省外经贸厅重点培育和发展的自主国际知名品牌”认定,推动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获省以上名产品、名商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县外经贸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

  (八)建设陶瓷基地。

  加强大埔陶瓷基地规划建设,制定大埔陶瓷基地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县外经贸局)。抓好高陂陶瓷生产基地二期工程规划建设,力争2012年底前建设完成(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陶产办)。研究出台扶持陶瓷基地企业专项政策,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对陶瓷示范基地品牌培育、开拓新兴市场等予以支持(县外经贸局、县财政局)。定期召开有关单位专题联席会议,进一步优化对陶瓷基地企业的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积极向上提出意见建议,加大对陶瓷基地企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县外经贸局、县经信局、县陶产办、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金融办、县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根据工作方案分工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由第一个单位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协调;需要县政府协调的事项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