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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2〕38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2-04-27 11:3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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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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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大埔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

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在2012年底前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县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办好10项重大民生实事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特别是做好中老年人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实现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截至2012年3月底,我县6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50506人,与市下达的56700人的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为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十大民生实事之“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办好、办实,提出分三个阶段抓好落实。具体是:

  (一)调查摸底阶段(在3月底前)。对全县60周岁以上未参保的城乡居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摸准情况,并造册登记。

  (二)全面推进阶段(4-11月份)。根据调查情况,实施月度推进工作机制,4月底前完成20%,6月底前完成50%,8月底前完成70%,10月底前完成90%,11月底前全面参保任务。

  (三)查漏补缺阶段(11月份)。对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参保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并在电视台、网站公告相关信息,确保对象不遗漏,实现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是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是使我县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要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认识上进一步深化,为推进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建立帮扶机制。一是结合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争取各级挂扶单位支持解决;二是发动社会热心人士捐资解决;三是利用“6.30”扶贫济困日筹集更多社会善款解决;四是对确实没有办法筹集资金的,属于城镇居民的,由其个人提出申请后将其直接纳入,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属于农村居民的,个人提出申请后,其符合条件户籍且同一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已参保并持续参保缴费的,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总之,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办法,确保让全县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都享有一份养老待遇,实现“ 老有所养”。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镇(场)和各单位要继续以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不断拓宽宣传渠道,采取悬挂横额、印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和深入村组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政策宣传更深入、更广泛,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爱,真正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重大的惠民举措,真正掌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做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考核问责。县政府已于今年3月与各镇(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镇(场)要把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村、到人,明确责任,落实奖惩,激发镇村干部的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各镇(场)和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将严格按照县制订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对完成全年任务的,由县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镇党委、政府要向县政府,镇分管领导向县分管领导书面检讨,说明原因。

 

  附件:大埔县各镇(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未参加养老保险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