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埔府办〔201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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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埔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大埔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
工作实施方案
为及时掌握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最新情况,切实做好我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确保数据报送质量,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要求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以报送指标数据及相关报告为采集方式,以季度分析报告为载体的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模式,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调查表》和《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报告》,并实现常态化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大埔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汪德欢(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调研室主任)
副主任:梁国锋(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廖 坚(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戴可良(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向阳(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廖广企(县统计局副局长)
肖高欢(县国土资源局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国锋同志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张立科、县地方税务局郭志宜、县统计局刘琪武、县国土资源局张志勇、刘汉华、张欢言、刘钰、余锦涛、郭亮锋、刘周才等同志组成。
三、工作任务
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每季度进行一次,县有关单位要对我县宏观经济情况、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供应、建设用地利用、补充耕地、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数据统计、问题分析、态势预测并提出解决建议。具体工作包括如下两项:
1、报送《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调查表》(见附件1)。按照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国土督办发〔2009〕30号)要求,依据《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调查表》填报观测指标数据。调查表格指标共有49个,具体内容涉及财政、税务、统计、国土等部门;其中国土部门涉及规保、财会、地籍、执法、利用等五个股室。
2、报送《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报告》(见附件2)。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基本情况,含总量、结构、时序(同比、环比)、区域分布等;主要特点和对形势的基本判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当前热点敏感问题;下一阶段趋势预测;相关工作建议等。
四、工作职责
1、财政部门:提供“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情况;
2、地税部门:提供“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情况;
3、统计部门:提供“GDP”指标数据和“固定资产投资额”情况;
4、国土资源部门:填报其他数据,起草分析报告。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按照规定的报送时限、指标名称、计量单位等统计口径的要求,将纸质材料连同电子版本一并报送国土资源部门。
五、报送时限
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调查表》的时限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
按照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要求,梅州市作为新增加的监测点之一,要对2011年以来的数据进行补报。县财政、地税、统计部门要将201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与2012年第一、二季度的相关指标数据一并报送至县国土资源部门汇总后上报。
六、联系方式
县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钰,联系电话:5556611,传真号码:5556221,电子邮箱:840822560@qq.com。
附件:1.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调查表
2.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观测指标调查表(续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土地 利用 管理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