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县府办文件
关于印发大埔县开展“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3〕3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5-22 17:18: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大埔县开展“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17日
 
  



大埔县开展“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的通知》(粤建电发〔2013〕10号)精神,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农村清洁工程,实现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形成连片区域的生活垃圾处理示范区。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5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美丽乡村,环卫先行”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活动主题:美丽乡村,环卫先行。

    (二)活动时间:2013年5—11月。

    (三)活动主要工作内容:
    1.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转运站、收集点的设施建设。
    2.打造一批环卫保洁示范带和示范片。
    3.聘用固定的保洁人员,完善保洁清扫制度。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5月20日—31日)

各镇(场)、各村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组织好管辖范围内的专项活动开展,务求实效,具体要做到:1.制定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要明确分工,多方联动。2.进一步落实农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3.按照活动内容,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4.加大地方财政投入。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6月1日—10月31日)
    1.加快设施建设。要加快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垃圾转运站和村垃圾收集点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底完成全部项目,如期实现省政府民生实事的承诺,绝不拖全省后退。未完成垃圾转运站选址的镇(场)必须在近期完成选址工作,然后统一按照县规划设计室设计的图纸和方案实施建设,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做好排污设施建设,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2.打造示范片区。按照“一县一条示范带”的要求,确定一条环卫保洁带,以绿道、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名镇名村为基点,联同周边村庄及沿途停靠点,重点实施环卫整治;各镇(场)要根据当地实际选择以基点联同相邻3—5条行政村打造成一条环卫保洁示范片,形成“一镇一个示范片”,通过实施连片整治,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乡村自然风光、历史文化等风景元素,相互良性促进,实现乡村净化、美化、风景化。
    3.健全保洁机制。各镇(场)、各村要固定保洁清扫人员,有条件的镇(场)、村可购买专业保洁设备。要完善上门收集垃圾或定点收集垃圾制度,定时清运,保证环境整洁。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自觉定点垃圾投放,自觉维护周边环境卫生,杜绝就地焚烧垃圾现象。垃圾转运设备要做到密闭式转运,已建成镇级垃圾处理场的镇(场)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对原有的垃圾处理场进行提升改造。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可以采取由县负责垃圾运输工作,分线路将垃圾运至县垃圾填埋场,也可以以镇为单位,由各镇自行负责将垃圾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同时,要结合广东省环卫工人节,表扬一批环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价(11月1日—30日)
县、镇、村对辖区内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及时召开会议,总结经验,通报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落实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场)于5月30日前将辖区开展专项活动总体方案、分管领导及名单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各镇(场)于5月21日前将确定的示范带和示范片填写好后报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月报信息制度,每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度、亮点和效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13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