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弘扬善举,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拟对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并发给捐赠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设立2个表彰类别:
(一)在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向我县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项目,实际到账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个人发给捐赠证书。
(二)在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向我县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项目,实际到账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构发给捐赠证书。
二、表彰方式
对在201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通报表彰。在大埔县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动员大会上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大埔电视台公布。
三、推荐申报
(一)省、广州市及梅州市直扶贫挂钩单位由县扶贫局负责推荐申报;其他捐赠单位或个人由发动(接收)的各镇(场)、县直各单位负责推荐申报;各镇(场)、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埔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推荐申报。
(二)推荐单位根据要求,书面填写《大埔县2012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单位名单汇总表》和《大埔县2012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个人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连同捐赠收据复印件、捐赠协议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19日前报大埔县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一楼县捐赠接收站办公室)。县活动办根据推荐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报大埔县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联系人:黄如松;电话号码:5533951;传真:5526911;邮箱:
dbjzjj@163.com。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13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