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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大埔县扶贫济困捐助表彰活动的通知
埔府办〔2013〕39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6-20 17:3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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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弘扬善举,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拟对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进行表彰,并发给捐赠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设立2个表彰类别:

    (一)在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向我县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项目,实际到账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个人发给捐赠证书。

    (二)在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向我县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项目,实际到账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构发给捐赠证书。

    二、表彰方式

    对在2012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通报表彰。在大埔县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动员大会上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大埔电视台公布。

    三、推荐申报

    (一)省、广州市及梅州市直扶贫挂钩单位由县扶贫局负责推荐申报;其他捐赠单位或个人由发动(接收)的各镇(场)、县直各单位负责推荐申报;各镇(场)、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埔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推荐申报。

    (二)推荐单位根据要求,书面填写《大埔县2012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单位名单汇总表》和《大埔县2012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个人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连同捐赠收据复印件、捐赠协议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19日前报大埔县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一楼县捐赠接收站办公室)。县活动办根据推荐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报大埔县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联系人:黄如松;电话号码:5533951;传真:5526911;邮箱:dbjzjj@163.com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13年6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