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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府办〔2016〕35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埔县扶贫济困捐助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06-23 09:3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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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5年度大埔县扶贫济困
捐助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和省、市驻埔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弘扬善举,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根据《大埔县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方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对在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发给捐赠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一)在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止),向我县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项目,实际到账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个人发给捐赠证书。
  (二)在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止),向我县捐赠款物,用于扶贫济困项目,实际到账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机构发给捐赠证书。
  二、表彰方式
  在2015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将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通报表彰,颁发捐赠证书,并在大埔县电视台宣传公布。
  三、推荐申报
  (一)省、广州市及梅州市直扶贫挂钩单位由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协助各镇(场)推荐申报;其他捐赠单位或个人由接收的镇(场)负责推荐申报;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埔单位要主动和各镇(场)沟通协调,镇(场)未上报的由各单位负责推荐申报,务必避免漏报、重报。
  (二)推荐单位根据要求,书面填写《大埔县2015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单位名单汇总表》和《大埔县2015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个人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6月25日前报大埔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一楼县捐赠接收站办公室)。县活动办收集审核后,报大埔县广东扶贫济困日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审定。联系人:傅志荣、罗越平;电话/传真:5533951;邮箱:dbjzjj@163.com
 
  附件:1.大埔县2015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单位名单汇总表
     2.大埔县2015年度扶贫济困成绩显著个人名单汇总表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