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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埔府办〔2017〕7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7-05-11 15:43: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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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三防办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2  经济社会情况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危险区
  3.2  安全区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4.2  职责和分工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2  实时监测
  5.3  通信
  5.4  预警分级和预警响应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2  转移安置纪律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3  纪律
  9  附表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特大山洪灾害发生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遇险群众转移工作,提高灾害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防洪应急预案》和《大埔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大埔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设计方案》、《大埔县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国家防办,2010.08),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依据《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国家防办,2010.08);广东省防总批准的《大埔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大埔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埔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大埔县洪水灾害预防预案》(2006年版)以及2016年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排查台账等。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埔县辖区内的韩江、梅江、汀江、梅潭河、中小型水库、堤围、山塘、蓄水电站水利工程等,在发生特大山洪灾害时,对群众生命安全形成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对灾民实施的紧急转移工作方案。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1.1  地形地貌特征:大埔县位于广东省的东北部,韩江中上游,东邻福建省的平和县,南与饶平县和丰顺县交界,西与梅县毗邻,北与福建省永定县衔接。处于北纬24°01′至24°41′,东经116°18′至116°56′之间。东西宽62.75公里,南北长74公里,总面积2460多平方公里。
县内山脉为北南走向,四周高山环抱,中部低山、层峦起伏,千岩万壑,纵横交错,丘陵广布,地势略似盆形;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27处,均散布于四周边陲,最高峰为西南部的明山嶂,海拔1357米,最低处是高陂黄竹居的韩江岸,海拔26米。中部丘陵广布,其中海拔500米以上的低山约占10%,海拔100~500之间的高中丘陵约占80%,海拔100米以下的低丘陵、小盆地约占10%,流域内土壤以花岗岩和砂页岩风化层为主。
2.1.2  河流特征:县境内江河纵横、溪涧交错,集雨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以上的过境河流有韩江、汀江、梅江;集雨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梅潭河、漳溪河、银江河、合溪河、小靖河;此外,集雨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有40多条,其它溪涧则密布全县,历史上素有“万川”之称。
下面记述主要江河。
韩江在粤东,源出闽粤赣三省交界山地,上游北源为汀江,西源为梅江,东源梅潭河,两江一河交汇于大埔县三河坝。三河坝以下始称韩江,为纪念唐朝潮州刺史韩愈得名。其流向大致为东南,间中略有曲折,经大麻、银江后,在古野、高陂附近折向西南,至丰顺县留隍始回复东南流向,然后经归湖达潮安,分流奔南海。全长438公里,集雨面积2.8万多平方公里(潮州志记作2.9万平方公里)。韩江在大埔境内属中上游,一级支流有大麻水、恭州水、银溪水、党溪水、黄坑水、赤山水、合溪水、葵坑水、古竹水、三洲水。自三河至古野三洲跌牛石河段43公里,河床比降0.58‰。年最大流量1.3万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64年6月16日;年最小流量28.6立方米每秒,相应水深3.5米,出现在1963年5月28日。韩江沿岸有汇城堤、青里堤、附麻堤、小麻堤、中兰堤、北埔堤、银滩堤、埔田堤、陂村陂寨堤、乌槎堤、代富堤、且富堤、九龙埔堤、塘溪堤、党溪堤、新生堤、三洲堤等共17条堤围。这些堤围大部分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建设,防洪建设标准按20年一遇。
汀江发源于福建省武夷山南麓、宁化县的木马山,流经长汀、上杭、永定峰市进入大埔县青溪乡的石下坝,汀江属韩江主源,总集雨面积1.18万平方公里,大埔境内为1416平方公里;干流总长323公里,大埔境内55公里,河床比降1.27‰。汀江水,年最大流量8140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73年6月2日;年最小流量16.80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58年5月23日。汀江上游,在福建永定县境内的棉花滩水电厂建有装机60万千瓦;在大埔境内,于1994年5月建有青溪水库(中型),控制集雨面积9157平方公里,总库容7468万立方米,设有闸门5孔,最大泄流量为12720立方米/秒。
汀江沿岸大埔境内将建设茶阳城区防洪堤,堤长8.21公里,建设标准按“防冲抗刷”标准进行设计;下游有三河汇东堤,堤长1.45公里,建设标准按20年一遇标准进行除险加固。
梅潭河主源来自福建省平和县葛竹山,次源来自平和九龙礤,流至大东乡赤石岩会合后,自东向西,途经大东、双溪、枫朗、百侯、湖寮、三河等乡镇,在三河的汇东流入汀江口,再注入韩江。1981年梅潭河口整治改河直接流入韩江,成为韩江的一级支流(《广东省志》水利续志1988~1997年第32页),并在出口处设立三河坝河床式水电站(中型水库)。梅潭河较大的一级支流有九峰水、家荣水、富溪水、和村水(清泉溪)、双溪水(远水溪)、调河水、旧寨水、曲滩水、南桥水(莒溪)、双坑水、密坑水等。总集雨面积1603平方公里,大埔境内721平方公里,干流总长137公里,大埔境内83公里;河床比降2.57‰,自然总落差194米。流域内山高林密,植被较好,雨季雨量充沛而集中,水流湍急,洪水易涨易退,冲刷严重。枯水期水深最大2米,最小0.9米。年最大流量3730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60年6月10日;年最小流量3.37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60年3月11日。
梅潭河上游建有双溪水库(中型),控制集雨面积1095平方公里,总库容为9460万立方米,设有闸门5孔,最大下泄流量为4130立方米/秒;末端建有三河坝水库(中型),控制集雨面积1603平方公里,总库容2234万立方米,设闸门8孔,最大下泄流量为6234立方米/秒;主干流已建小水电站8座。
梅潭河两岸已建设有县城防洪堤,全长18.8公里,捍卫人口8万人。建设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
梅江主源出于广东、江西间的九连山南麓紫金县乌突山,入五华境后经过兴宁、梅县至蓬辣滩入大埔境。大埔境内属梅江一级支流的有阴那水、梓里水、良江水。总集雨面积为1.39万平方公里,干流长度307公里(大埔境内22公里),河床比降0.59‰。年最大流量6810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60年6月10日;年最小流量2.27立方米每秒,出现在1963年5月28日。
2003年5月,在三河蓬辣滩建起了装机4台共4.4万千瓦、总库容13200万立方米的梅江蓬辣滩水电站,水库设闸门9孔,最大下泄流量为11910立方米/秒。
银江河河水清澈,皓白如银,又称银溪。发源于明山嶂的银窿顶,纵贯银江乡。集雨面积211平方公里,河流长度43公里。河床坡降6.99‰,总落差250米。水至银江河口纳入韩江。
小靖河发源于大埔丰溪林场上坪畲,由茶阳镇出口注汀江。集雨面积124平方公里,干流长29公里,河床坡降为0.66‰。
漳溪河又称大靖溪。发源于福建省永定县东华山,经过西河镇的上黄砂、下黄砂、漳北、漳溪、黄塘、北塘,茶阳镇的梅林、阁庵等村流入汀江。总集雨面积825平方公里,大埔境内1.65平方公里。河流长度87公里,大埔境内约30公里。河床坡降4.19‰。河面宽50~100米。
合溪河主源漳溪水(集雨面积220平方公里)来自光德镇上漳溪丹竹鹞婆岽,流经下漳溪、雷峰、沙坪、尧溪、陶溪等村;另桃源镇桃源水(集雨面积70平方公里)流经上墩、团结、新东、稼社等村,至高陂镇与漳溪水汇合入韩江。总集雨面积290平方公里,干流长38公里,河床坡降9.41‰。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区域内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情况:全县辖14个镇和一个林场,共有257个村(居、场)委、4065个村(居)民小组,1686个自然村,全县总户数17.7988万户,总人口为57.1902万人,农业人口45.1079万人,非农业人口12.0823万人,201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303104万元,现有企业494家,工业总产值679255.6万元。(数据来源于2015年大埔县统计年鉴)
2.2.2  区域内耕地面积:全县耕地面积26.4274万亩(其中水田20.7247万亩,水浇地0.0653亩,旱地5.6374万亩),粮食总产量98350吨(其中水稻总产量为84612吨),水产品产量为7352吨,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革命苏区、老区和全省贫困县之一。(数据来源于2015年大埔县统计年鉴)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  历史重大山洪灾害损失:1979年~2000年间,除1982、1987年未发生洪涝灾害,其余年份均发生不同程度的灾情。构成洪涝灾害主要原因:一是前汛期的4至6月份阴雨寡照,常出现大至暴雨,俗称的“龙舟水”;二是台风伴暴雨;以7~9月份较多;三是局部雷暴雨,造成局部洪涝。
重大洪涝灾害选介:
1986年7月11日,受7号强台风影响,大埔境内出现日降雨量293.5毫米(银江)、时降雨量60毫米(其中银江65毫米、双溪60毫米)的特大暴雨,导致三河水位13日8时达44.6米,超警戒水位2.6米,且持续超警戒水位(42米)达5天之久,为历史罕见,造成2.5万亩农田受浸,倒塌房屋1610间,死亡6人,伤25人,全县受灾人口12.8万人,以及大批水利水电设施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291万元。
1990年6月受6号台风影响,全县损失3808万元,其中水利工程1820万元。这次暴雨成灾,主要是梅潭河上游的福建卢溪、诗坑和大东、枫朗、双溪、百侯、湖寮等地同时连续降雨8个小时以上,降雨量在204至227毫米,致使百侯水位高达18.87米,超过警戒水位5.87米,百侯圩街上水3.5米深;全县倒塌房屋3872间、工厂厂房89间,死6人,伤24人,受灾人口13.6万人,其中有392户1960人财产被洪水冲洗一空,无家可归。最严重的是枫朗镇溪背坪管理区546户中,有478户1950人房屋倒塌共605间,全县4.85万亩农田受浸,其中减产、失收的有1万多亩,损失粮食693.7万公斤(其中群众库存粮食157万公斤),经济作物受灾1.08万亩,1200亩农田受灾变为沙坝。鱼塘漫顶962亩,耕牛冲走死亡19头。水利设施破坏严重,损失土方84万立方米,石方12.5万立方米,砼6775立方米。此外,冲毁桥梁298座,毁坏公路123.7公里,倒断电话线杆675条。县城湖寮黎家坪堤缺口,学校、工厂、商店受浸,田家炳第一中学受淹1米多深,几百名中学生在湖寮大桥被洪水包围,幸及时组织小船和木排运送学生,才得以安全转移。
1996年8月8日,受10号台风影响,大埔遭受了罕见的洪灾(称8·8洪灾)。8月6日至8日全县接连降雨达399毫米,上游福建省永定县下洋镇等地也暴雨连绵,导致8月8日14时溪口水位达19.42米,超警戒水位8.42米;20时三河水位达46.72米,超警戒水位4.72米;23时30分高陂达31.8米,超警戒水位3.8米,更为严重的是漳溪河8月8日凌晨5时10分,发现洪水异常,仅1小时30分,西河墟镇街道受浸就深达8米,洪峰之大,受淹之快、受淹之深为历史罕见。茶阳街道8日至10日受浸水深达9米,时间长达72小时。这次特大洪灾导致全县21个镇(场)106个管理区普遍受灾,受灾人口15.98万人,被洪水围困5.23万人,紧急转移1.76万人,倒塌房屋4022间,造成无家可归2320户11066人;死亡46人,伤370人。受淹农田6.75万亩,决堤5条5处,公路、供电、通信中断,冲毁桥梁、水利水电等设施大批,直接经济损失30500万元。
2000年8月23日至26日,受10号台风暴雨影响,大埔县普降暴雨,特别是汀江、梅江、梅潭河上游普降暴雨至特大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江河水位上涨,溪口水位达65.68米,三河水位达47.53米,分别超警戒水位5.68米、5.53米,冲垮堤围4条(高陂陂村陂寨堤、古野党溪堤、大麻北埔堤、中兰堤),房屋、农田受浸,作物受损、交通、通讯、供电、供水中断,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51亿元,其中水利设施损失2550万元。
2006年我县频繁遭遇洪涝灾害,且遭遇百年一遇洪水。主要表现在:一是受灾时间早,刚进入汛期,5月16日即受到1号台风“珍珠”的正面袭击,形成局部地区强降雨,造成严重的洪灾;二是受灾次数多,对我县造成严重影响的就有5月16日的1号台风“珍珠”;7月11日至15日4号强台风“碧丽斯”;7月21日至7月23日形成的5号强台风“格美”以及5月21日至23日南海北部季风槽和高空槽的影响,加上汀江上游的福建棉花滩水库上游沿线多次暴雨成灾,实施多次大流量泄洪导致下游的我县茶阳、三河、大麻、高陂沿河受浸,全县各镇严重受灾;三是基础设施破坏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大:据统计,全年受灾直接经济损失为10.5827亿元,其中受灾镇(场)15个,受灾人员155377人,受淹镇(场)6个,全县倒塌民房3339间,因山洪造成山地灾害(山体滑坡)死亡1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7千公顷;减收粮食9.84万吨;死亡大牲畜148头;水产养殖损失0.4673千公顷,0.7888万吨,农牧渔业直接损失1.6107亿元;冲毁公路929条/次,毁坏路基路面172.8/千米;损坏输电线路228.6/千米,损坏通讯线路30.15/千米;工业、交通运输业直接经济损失5.3126亿元;损坏堤防19处/条,27.507/千米;堤防决口4处,长423米;损坏护岸78处,冲毁塘坝119处,损坏灌溉设施287处,损坏机电泵站4座,水电站5座,水利设施经济损失为1.4566亿元;
2007年,全县洪灾直接经济损失4.2594亿元,其中受灾人口25.45万人,倒塌房屋2753间,地质灾害引发死亡2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816千公顷,减收粮食2.153万吨,死亡牲畜811头,水产养殖损失1.8784千公顷,减产0.5975万吨,农林牧渔业经济损失0.5987亿元;全县因灾停产工矿企业57间,公路中断87条,毁坏路基22.72千米,损坏输电线路13.82千米;损坏通讯线路2.76千米,工业、交通运输业经济损失2.24115亿元;全县堤防决口6处,长1.586千米,损坏护岸22处,冲毁塘堤13座,损坏灌溉设施1110处,水利设施经济损失0.4705亿元。
2.3.2  形成灾害原因和特点:
我县山洪灾害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气象水文因素。我县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年约75%的降雨量均发生在4~9月的主汛期。受前汛期锋面雨和后汛期台风雨影响,强降雨天气频发,局部地区短历时强降雨往往造成地表径流迅速汇聚而引发溪河水位暴涨,并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
二是特殊的地形地质条件。我县山多、坡陡、谷深,切割深度大,地质构造强烈,基岩节理裂隙发育,山体边坡稳定性差,土壤抗蚀性较弱,遇水易软化、易崩解,极有利于强降雨后地表径流迅速汇集,一遇到较强的地表径流冲击时,从而形成山洪灾害。
三是人类活动影响。人类活动是造成山洪灾害的外因,也是诱发山洪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过度开发土地,或者陡坡开荒、乱砍滥伐森林,或工程建设对山体造成破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天然植被,造成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或侵占河道建房、种养,农村建房选址不当等等人为活动,加剧了山洪灾害损失。
分析30年来的灾害情况,我县山洪灾害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每年5~9月的主汛期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占全年山洪灾害的90%以上。
二是突发性强,成灾快。我县地处山区,山高坡陡,溪河密集,小流域和河道调蓄能力小,河床坡降大、流程短,发生强降雨产生的径流汇流快、流速大、水位涨幅大、洪峰流量高,山洪暴发形成很快、历时很短、成灾非常迅速,往往降雨后几小时即成灾受损,滑坡、崩塌等灾害更是瞬间成灾,令人防不胜防。
三是破坏性强,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常常伴随有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同时发生,造成河流改道,交通、通讯、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损毁,房屋倒塌,并造成人员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
四是易发性大,恢复难度高。山洪灾害易发区又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偏远地区,基础设施落后,防范措施不到位,预警预报设施不完善,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洪灾损失。灾害往往对水利、交通、电力、通信、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许多被山体滑坡、泥石流毁坏的农田等基础设施几年甚至十几年难以恢复。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
县武装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队大队、县公安局、县水务局等单位组建了16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及县轻舟应急分队;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组建了7支专业抢险队;各镇(场)组织编制了《防洪预案》,并组建镇(场)级防汛抢险队伍;县三防办储备了应急电源、橡皮艇、救生衣、救生圈、沙袋、木材及防汛沙石等防汛物资;全县48宗中小型水库储备了充足的防汛沙石。
2.4.2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
全县已建中小型水库48宗,县城防洪堤工程已由原来20年一遇防洪标准提升至50年一遇。
3  危险区、一般防护区的划分
3.1  危险区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
根据大埔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划分大埔危险区。我县重点危险区域主要有:韩江、梅江、汀江、梅潭河等河系上下游沿河两岸,48宗中小型水库下游区域。
3.2  一般防护区
大埔县城及11个圩镇划分为一般防护区(茶阳、三河、大麻、高陂除外)。
4  组织指挥体系
为有利于山洪灾害防御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相关单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及任务分工,认真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4.1  大埔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
总 指 挥:朱汉东(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刘小龙(县人武部政委)
刘采峰(县政府副县长)
张回里(县水务局局长)
彭尚永(县气象局局长)
成员单位:由各镇(场)、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大埔供电局、县三防办、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移民工作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人保财产保险公司、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青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深埔电力有限公司、溪口水文站、县城堤围保护所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负责防御山洪灾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志鹏(县水务局党组副书记)担任(联系电话:5522355 传真:5524507 邮箱:mz5522355@126.com)。
指挥部成员单位分为5个工作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及应急抢险队。
监测组:县气象局、县三防办、溪口水文站、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
信息组: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
转移组:县移民工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各镇(场)相关部门;
调度组:县委办、县府办、县人武部、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三防办;
保障组: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局、县经信局、大埔供电局、中国电信大埔分公司、中国移动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
应急抢险分队:县人武部(30人)、县武警中队(20人)、县消队大队(10人)、县公安局(30人)、县林业局(30人)、县水务局(20人)。
4.1.1  镇(场)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在各镇(场)同时设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各镇(场)镇(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各镇(场)分管三防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林业、水务)、国土所、民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及各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等组成。
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和应急抢险队。
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构成见图1



 


  图1:大埔县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构成图
  4.2  职责和分工
  4.2.1  分工
  (1)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联系电话:5522355,传真:5524507)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镇(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在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委办、县府办、县三防办汇报,并在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4.2.2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职责
山洪防御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制定本地区防御山洪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做好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县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防御山洪的意识。
  ②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防御山洪的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的建设,不断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③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部署,参加抢险,贯彻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④山洪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⑤行政首长对本辖区的防御山洪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
  (2)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职责:
  ① 贯彻执行有关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统一指挥本县内的山洪防御工作。
  ②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部署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的防御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协调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工作配合,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③ 遇大暴雨,可能引发山洪灾害时,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指挥部署山洪灾害抢险工作,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④ 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落实全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宣传培训山洪灾害防御及相关山洪灾害知识。
  ⑤ 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配备相关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3)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做好雨情、水情监测及管理、协调工作。
  信息组:负责对全县灾情、雨情、险情等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决策提供依据,汇总上报灾情数据。
  转移组: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水务、电信、供电、公安、民政、卫计、交通运输、公路、林业等相关部门联系;负责调度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调度抢险救灾车辆、船舶;负责调度抢险救灾物资、设备。
  保障组: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5)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在县三防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交通运输、公路、通信、供电、水务、林业、国土资源、民政、公安、卫计、移民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共同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
  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三防办:负责全县防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根据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我县灾情以及抗灾救灾行动情况。
  县三防办:负责传达上级三防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指令,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的正常进行,收集、整理、上报雨情、水情、灾情情况。对全县江河和重点水利工程(水库)实施科学调度。督查各镇(场)、各单位汛期值班工作情况。检查全县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抢险队伍以及防汛物资储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县水务局、县城堤围保护所:做好防洪排涝工程的管理,指导防洪工作;落实中小型水库、主要河流、重点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提供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参考;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水利工程实施抢险。
  县民政局、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并监督各镇(场)制定救灾应急预案;根据县水务、气象部门提供的洪水预警信息及灾区人民政府的灾情报告,分析研究灾情发展动态,迅速向上级报告灾情以及需支援的救灾款物;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救灾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放救灾款物,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款物捐赠的接收、管理、使用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抗灾、救灾、减灾意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查地质灾害灾情与诱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灾情、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县移民工作局:严格按照《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间超标准洪水受影响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做好坝址以上沿河各镇、村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防御措施,确保施工机械、材料安全,落实好防汛防洪物资、机具、抢险人员等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人武部、公安局:负责配合各镇(场)灾区组织受淹群众紧急转移工作。协调灾区的治安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及时侦破破坏或盗窃防洪、水文、气象观测设施和电力、通信线路、救灾物资的案件,维护好灾区社会秩序。必要时请求上级军区紧急救援。
  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协同全县灾区组织紧急转移受淹群众工作和重要险工险段抢修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抗洪救灾宣传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通过大埔县电视台、大埔中波转播电台及时发布灾情信息。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大埔海事处:负责国道、省道和县镇公路、重点水运通道的防洪安全;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抢修水毁公路、桥涵,保证道路畅通;负责组织、协调、安排运力,勘察安全路线,确保及时运送遇险群众、救灾物资。
  县卫计局:负责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派遣医疗防疫分队,救助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大灾出现大疫。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中小学校学生转移安置和灾后复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专项资金的安排、调拨和管理,会同县民政局做好救灾资金的使用和发放;督促镇(场)、村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位。
  大埔供电局、电信大埔分公司、移动大埔分公司、联通大埔分公司:负责灾区电力、通信线路的抢修与维护工作,保障紧急情况下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及通信畅通。
  县农业局:负责灾后农业生产的救灾复产工作,调集种子、种苗,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和防止农作物病虫害工作。
  县住建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县城、圩镇防洪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其它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主动完成任务。
  (6)各镇(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主要职责
  ① 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② 掌握本镇(场)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及时传达预警信息,并督促各村定期进行水库、山塘、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
  ③ 指挥调度、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本镇(场)山洪灾害相关信息。
  ④ 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进行群众安全转移,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灾后复产工作。
  5  监测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1.1  雨、水情临界确定
  预警II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①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②前期降雨量大、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③预报日降雨150毫米。
  预警I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①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预报仍有大暴雨;②前期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小流域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水位在防限水位以上,可能发生漫溢、溃堤,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③预报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
  预警I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①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100毫米以上且预报仍有大暴雨;②前期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山体滑坡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毫米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可能性极大;③预报日降雨量可达250毫米以上。
  5.1.2  汛情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防汛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短信、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等。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由县三防办发布和解除,并报县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执行。
  橙色汛情预警(II级): 由县三防办发布和解除,并报县三防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执行。
  红色汛情预警(I级):由县三防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报县三防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由县三防办发布和解除。
  5.2  实时监测
  5.2.1  监测内容:辖区内降雨、水位、滑坡等信息。
  5.2.2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县三防办已在全县设立17个自动遥测雨量站,正常工作的水位观测站3个(高陂、西河、湖寮),全县各镇(场)易滑坡监测点详见附表。
  5.3  通信
  根据我县山洪灾害的特点,预警信息传输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网络、电话、传真、政府OA办公系统、移动通信、卫星电话、短信、微信、手报警器、铜锣、口哨等。
  5.3.1  固定时间发布的预警信息,接收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丰溪林场、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社会公众,充分考虑通信覆盖面,多种方式同时发布,选择电视、广播、短信、自动传真、政府OA办公系统、微信工作群等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通信平台。
  5.3.2  不定时的山洪灾害警报信息,时效性要求比较强,通过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微信群等直通方式进行通信。对于特别紧急的情况,警报传输通信采用各种方式并用。当公共通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遭山洪破坏而失效时,重点防洪单位(青溪水库、双溪水库、三河水库、蓬辣滩水库、茶阳佐田水库、茶阳镇、三河镇、大麻镇、高陂镇、枫朗镇、百侯镇、湖寮镇)采用卫星通信、移动电话进行应急通信。
  5.3.3  公共通信条件较好、运行维护费用有保障的镇(场)运用固定电话、移动通信通话和短信、传真、网络、有线电视和广播警报系统的多种方式。
  5.3.4  没有公共通信条件,人口居住比较分散的偏僻山村,通过广播、喇叭、铜锣、手摇报警器、口哨、人力发布预警信息。
  5.3.5  已通互联网的镇(场)、村则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5.4  预警分级和预警响应
  5.4.1  预警分级
  县三防办负责防汛突发事件级别的确定。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黄色(III级)、橙色 (II级)、红色 (I级)三个级别。
  黄色(III级),指事态较为复杂,影响程度较大,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①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造成短时较大险情和灾情;
  ②梅江:阴那那口水、杨桃坪水、良江水;汀江:长治水、青峰水、坪砂水、小靖河水、漳溪水(含西河水);梅潭河:九峰水、家荣水、富溪水、和村水、双溪水、枫朗水、松柏坑水、曲滩水、南桥水(莒村水)、双坑水、葵坑水、下坜水、密坑水;韩江:大麻水、恭州水、银江水、党溪水、黄坑水、赤山水、合溪水、桃源水、葵坑水(洲瑞)、桃花水、三洲水等小流域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等险情;
  ③中型水库及重要小型水库水库接近汛限水位,水利工程及其它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④因突降暴雨山区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⑤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需要调度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资源共同进行处置。
橙色(II级),指事态复杂,发生大范围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①因强降雨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险情和灾情;
  ②梅江:阴那那口水、杨桃坪水、良江水;汀江:长治水、青峰水、坪砂水、小靖河水、漳溪水(含西河水);梅潭河:九峰水、家荣水、富溪水、和村水、双溪水、枫朗水、松柏坑水、曲滩水、南桥水(莒村水)、双坑水、葵坑水、下坜水、密坑水;韩江:大麻水、恭州水、银江水、党溪水、黄坑水、赤山水、合溪水、桃源水、葵坑水(洲瑞)、桃花水、三洲水等小流域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③小型以上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④因强降雨山区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需要调度县级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资源进行联合处置。
红色(I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全县性的暴雨洪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
  ①因强降雨或河水上涨,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村庄、圩镇大面积积水,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②梅江:阴那那口水、杨桃坪水、良江水;汀江:长治水、青峰水、坪砂水、小靖河水、漳溪水(含西河水);梅潭河:九峰水、家荣水、富溪水、和村水、双溪水、枫朗水、松柏坑水、曲滩水、南桥水(莒村水)、双坑水、葵坑水、下坜水、密坑水;韩江:大麻水、恭州水、银江水、党溪水、黄坑水、赤山水、合溪水、桃源水、葵坑水(洲瑞)、桃花水、三洲水等小流域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③小型以上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④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大面积山体滑坡,造成重大人员伤亡;⑤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将对本县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需要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联合处置。
  5.4.2  应急响应
启动预案。各镇(场)要密切关注本辖区的灾情,当发生黄色以上暴雨预警信号时,立即作出反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三防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县政府根据洪涝灾害发展和损失程度决定启动本级防洪转移遇险群众应急预案,并迅速发布灾情信息,对全县防洪转移遇险群众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
  救灾动员。县三防指挥部根据县政府指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现代通信手段向社会公布灾情,紧急动员,引导灾区群众自觉服从指挥,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抗洪救灾和紧急转移工作措施的落实。
  紧急转移灾民。当洪涝灾害对群众生命构成严重威胁,需转移安置群众时,要按照县预定方案,采取村对村、户对户的对口安置以及预先设定的临时安置地点,迅速有序地进行转移安置。由县防洪转移(遇险)群众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启用紧急转移分队,组织实施灾区群众安全转移。
  应急食品供应。县、镇(场)民政部门要保证第一批应急生活物资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续生活的供应工作,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合理设置食品供应站,每人每天供应0.5公斤主食等生活必需品。
  伤病人员救助。抗洪抢险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抗洪抢险过程中出现的创伤、溺水、突发性疾病及因灾造成的疫情,县、镇(场)卫生防疫部门要立即组成医疗队,实施医治,并负责检查、监测环境、饮用水源、食品卫生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发和流行,确保大灾无大疫。
防洪转移遇险群众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黄色(III级)响应
  (1)领导响应:副总指挥在县三防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2)县三防指挥部响应:
  ①下达指令。按照防御山洪灾害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镇和有关单位下达指令。
  ②进驻现场。县三防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进驻现场,协助各镇(场)、各单位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③信息报告。县三防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等,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县三防办须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2.橙色(II级)响应
  (1)领导响应。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在县三防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
  (2)县三防指挥部响应
  ①紧急召开县三防指挥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灾救灾。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②下达指令。县三防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的区域下达指令。
  ③进驻现场。县三防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相关镇(场)防汛指挥部门组成现场指挥部。
  ④信息报告。县三防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县三防办须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3.红色(I级)响应
(1)领导响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总指挥在县三防指挥中心进行指挥决策。
(2)县应急指挥中心响应
  ①立即召开县三防指挥部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周密部署,动员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灾救灾。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抗灾救灾情况。
  ②下达指令。县三防指挥部按照有关防汛专项预案,对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镇防汛指挥部和相关部门下达指令。
  ③进驻现场。县三防应急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驻现场,与相关镇(场)防汛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④信息报告。县三防指挥部及时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灾情、工情,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三防指挥部。出现各类防汛突发事件,县三防办须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5.4.3  响应结束
  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县三防办确定应急响应结束。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由县三防办报请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按照县→镇(场)→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见图2)。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图3)。

图2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图3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  需要转移的人员按各镇(场)《防洪预案》、《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城镇防洪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按照《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间超标准洪水受影响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做好坝址以上沿河各镇(场)、村危险区域、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6.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1.3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各镇(场)拟定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负责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的检查工作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避免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各镇(场)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6.1.4  发放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6.1.5  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
  6.2  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县、镇(场)、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相关部门主要准备工作:
  县委办、县府办、县三防办、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县委办负责牵头):负责准备全县防洪抢险救灾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涉外新闻采访等协调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挥部汇报我县灾情以及抗灾救灾行动情况。
  县三防办:负责一定数量储备抢险应急物资(目前品种类型不齐全)。
  县水务局:(1)抽调10名中层以上干部赴前线抢险指挥;(2)抽调10水利专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建水利工程应急抢险技术指导;(3)购买社会劳动力服务,组建工程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县人武部、县三防办:集结大埔县轻舟分队20人以上的专业抢险队。
  县移民工作局:协助做好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坝址以上沿河各镇(场)施工期间超标准洪水受影响的危险区域、危险地段防洪抢险的各项工作。
  县民政局:(1)储备救灾粮、被、帐、衣物等;(2)储备150顶帐篷。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客运应急专业运输队。
  县公路局:成立工程抢险专业队。
  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储备100方以上的抢险木材。
  县公安局:指定15个镇(场)成立治安巡查队。
  县卫计局:准备救灾应急常用药品及救护车辆。
  大埔供电局:成立供电线路抢修专业队。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大埔分公司:成立通信线路抢修专业队。
  县教育局:制订全县中小学校防洪应急撤退方案;
  县旅游局:督促辖区景区制订辖区景区游客应急转移撤退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测预报相关资料。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复产资金的落实。
  县住建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水务局:负责城区市政公用防洪管护工作,县城供排涝抢护工作。
  7.2  抢险、救灾
  7.2.1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三防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7.2.2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安排专人负责监测、防御。
  7.2.3  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7.2.4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7.2.5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7.2.6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县、镇(场)、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8.2.2  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8.2.3  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8.3  纪律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过错问责制。对在紧急转移遇险群众工作中拒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其相关领导责任人员、直接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员可直接给予撤职处分;该作为不作为、失职渎职、擅离岗位或处置不当、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9  附表
  1.大埔县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2.大埔县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3.大埔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大埔县监测站点分布表
  5.大埔县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表一
大埔县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
(2015年)

县名称 土地
面积(km2
总耕地面积(万亩) 人口(万人)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固定
资产
(亿元)
人均年
收  入
(万元)
总人口 其中:城镇
人口
农村人口
大埔县 2475 20.48 57.2 45.1 12.1 71.81 69.02 2.26
 

注:数据来源于2015年《大埔年鉴》
 
表二
大埔县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

时间
(年)
灾害
类型
受灾人数(万人) 受灾面积(亩) 死亡人数(人) 倒房
(间)
经济
损失
(亿元)
24小时
最大
降雨量(mm)
时段
降雨(mm)
1986.7 山洪
灾害
12.8 25000 6 1610 0.3291 293.5  
1990.6 山洪
灾害
13.6 48500 6 3872 0.3808 227  
1996.8 山洪
灾害
15.98 67500 46 4022 3.05 399  
2006.8 山洪
灾害
15.53 100500 18 3339 10.58 285.1  
2007 山洪
灾害
25.45 57240 2 2753 4.2594 255  
 

注:经查历史工作记录、工作总结、情况汇报等)
表三
大埔县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序号 乡镇 () 总人口() 房屋数() 土木结构房屋户数() 土木结构房屋人数() 预案启动标准和转移人数
黄色信号 橙色信号 红色信号
重危 房户  () 重危 房户  () 重危 房户 () 重危 房户  () 重危 房户  () 重危 房户  ()
1 湖寮 2 47 18 5 12 5 12 5 12 5 12
2 百侯 6 1245 352 110 425 110 425 110 425 110 425
3 枫朗 9 827 253 232 745 232 745 232 745 232 745
4 大东 2 31 14 10 26 10 26 10 26 10 26
5 高陂 15 25463 5918 3846 13461 3846 13461 3846 13461 3846 13461
6 光德 6 5110 735 514 3577 514 3577 514 3577 514 3577
7 桃源 3 1678 298 208 1164 208 1164 208 1164 208 1164
8 洲瑞 2 800 1000 750 530 750 530 750 530 750 530
9 银江 6 250 58 40 175 40 175 40 175 40 175
10 大麻 9 7813 2544 230 631 230 631 230 631 230 631
11 三河 2 524 71 65 452 65 452 65 452 65 452
12 茶阳 5 166 39 31 116 31 116 31 116 31 116
13 青溪 4 235 66 165 45 165 45 165 45 165 45
14 西河 5 858 216 642 2568 642 2568 642 2568 642 2568
15 丰溪场 0 0 0 0 0 0 0 0 0 0 0
16 合计 76 45047 11582 6848 23927 6848 23927 6848 23927 6848 23927

注:数据来源于2016年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附表2

表四
大埔县监测站点分布表
 

序号 所在乡镇 站名 地点 监测内容 信息报送方式 报送
对象
观测方式 监测人员 联系
方式
人工
观测
遥测
1 高陂 高陂-1 海事处 水位 移动 市水文局 √ √    
2 西河 漳溪 西河电站 水位 移动 市水文局 √ √    
3 湖寮 湖寮 堤围所 水位 移动 市水文局   √    
4 茶阳 茶阳 下桥关(冲毁) 水位 移动 市水文局 √    
5 大东 联丰 联丰电站(冲毁) 水位 移动 市水文局        
6 三河 梓里 梓里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7 茶阳 茅坪 茅坪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8 青溪 祝丰 祝丰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9 大麻 恭上 恭上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0 茶阳 太宁 太宁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1 西河 汶水 汶水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2 大东 家荣 家荣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3 大东 岩东 岩东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4 枫朗 西岩山 西岩山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5 银江 坪上 坪上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    
16 洲瑞 大坑 大坑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17 光德 上漳 上漳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18 光德 上澄 上澄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19 桃源 上墩 上墩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20 高陂 红星 红星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21 银江 昆仑 昆仑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22 丰溪 丰溪 丰溪 雨量 移动 市水文局        
 

表五


乡镇 总人口(人) 计划转移人口(人) 转移
路线
安置
地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15 76 11582 11582 以下各栏详见各镇预案
2 湖寮 2 47 47        
3 百侯 6 1245 1245        
4 枫朗 9 827 827        
5 大东 2 31 31        
6 高陂 15 25463 25463        
7 光德 6 5110 5110        
8 桃源 3 1678 1678        
9 洲瑞 2 800 800        
10 银江 6 250 250        
11 大麻 9 7813 7813        
12 三河 2 524 524        
13 茶阳 5 166 166        
14 青溪 4 235 235        
15 西河 5 858 858        
16 丰溪 0 0 0        

大埔县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
 
注:数据来源于2016年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附表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17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