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梅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虎山宾馆人员(经费自筹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大埔县虎山宾馆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13年10月31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县委办人事组。
2、报名时间: 11月18日至2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要求
(1)提交各种证件和证明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纪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二份)。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委办负责。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3)考务费每人90元。
(4)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
考试包括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100分计算
。
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按100分计算,然后各按50%计入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1日9:00,先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再进行面试。
考试地点:虎山宾馆
参加考试的人员于考试当天上午8时30分前在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如遇末位人员综合成绩相等时,则按岗位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委办负责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期间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统一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5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各项条款。
大 埔 县 委 办 公 室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大埔县虎山宾馆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2、《大埔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