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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立梅州一方土创业孵化基地(县级)的公示
来源: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1-27 11:40: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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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立梅州一方土创业

孵化基地(县级)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人社〔2015〕115号)关于设立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小组对梅州一方土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

  经专家小组评估认定,梅州一方土实业有限公司符合成立梅州一方土创业孵化基地(县级)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共7天。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网站:大埔县政府网。

  公示受理电话:0753-5551352(培训就业与农民工工作股)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