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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下放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告
埔府〔2021〕27号
来源:大埔县政务数据管理局  时间:2021-02-24 11:47: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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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下放

政务服务事项的公告

埔府〔2021〕27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加大向基层政府放权力度,赋予各镇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9〕27号)、中央梅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体制改革下放管理职权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编发〔2020〕118号)等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分批将部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委托镇人民政府行使,具体委托事宜由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其中,以镇名义行使职权的179项,以委托机关名义行使职权的360项,公安局事项下放至镇派出所行使职权的86项。下放事项从2021年3月1日起由各镇人民政府实施。

  附件:大埔县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职权下放目录清单(第一批).doc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