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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县委巡察办  时间:2021-05-12 11:08:5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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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十二届县委巡察“回头看”工作统一部署,县委派出三个巡察组,从2021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分别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县水务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主要深入检查巡察“回头看”单位党组织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重点了解巡察“回头看”单位党组在巡视巡察整改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联系电话和邮寄信箱。巡察联系信箱设在6个被巡察单位办公楼门口; 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县委巡察“回头看”第一组: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的巡察“回头看”工作。联系电话:18319709972,邮寄信箱地址:大埔县103号信箱转县委巡察“回头看”第一组。

  (二)县委巡察“回头看”第二组:负责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的巡察“回头看”工作。联系电话:18718149167,邮寄信箱地址:大埔县103号信箱转县委巡察“回头看”第二组。

  (三)县委巡察“回头看”第三组:负责对县水务局党组、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的巡察“回头看”工作。联系电话:18718149176,邮寄信箱地址:大埔县103号信箱转县委巡察“回头看”第三组。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大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5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