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0〕9号)要求,县水务局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我县辖区内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完成了《大埔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2021年4月29日,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在大埔县水务局召开了《大埔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审查会,会议按照“退出类、整改类、保留类”的整改原则,形成了一致的审查意见。现将评估分类结果予以公示。
全县纳入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的电站273宗,其中退出类电站18宗,整改类电站255宗,保留类电站0宗。(详见附表《大埔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结果分类表》)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 11 日),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电站法人,可向县水务局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联系人:谢工
附件:梅州市大埔县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结果分类表 - 副本.xlsx
大埔县水务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