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
现将梅州市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梅市农水农电函〔2021〕42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农村水电安全责任,逐站落实农村水电安全“三个责任人”和电站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于5月28日前将《有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和《无防汛任务的电站责任人情况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我局农村水利水电股。联系电话/传真:5525220,邮箱:Nd 5534159@126.com
附件1、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小水电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_signed.pdf
大埔县水务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