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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梅州明荣科技有限公司评估的公示
来源: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10-21 09:21: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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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我局组织调查小组对梅州明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经调查评估小组评估认定,梅州明荣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人力资源服务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21至10月27日共7天。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3-5559239(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