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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询价函》公示
来源:大埔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时间:2022-11-27 17:21: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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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项目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的

询价函

各相关单位: 

  我社近期拟聘请第三方对2022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进行监测与评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简介

  根据《2022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粤供农联〔2022〕7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申报2022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65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2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资金的通知》(粤供科函〔2022〕360号)等文件下达目标任务,我县为示范体系试点县之一,实施农作物植保解决方案、地力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效果监测、农业技术培训等服务。

项目实施具体内容如表:

序号

实施内容

实施面积

(万亩)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万元)

备注

1

柚子地力提升项目

2.1429

84元/亩

180

有机肥补贴84元/亩

2

柚子优质植保解决方案

1

40元/亩

40


3

农户农技培训



2

公司需配备有农艺师或乡土专家等师资人员

4

信息化、宣传推广费用



2


5

第三方监测与评价费用



5


6

合计

3.1429


229


  二、监测内容

  实施示范体系区域实施农作物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经济作物有机肥使用量比非实施区域增加20%,培养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和替代低效化肥,重大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少于5%,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97%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促进农民节支增收9%以上,开展农业技术培训300人次以上,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满意度80%以上。

  三、成果形式

  项目期间及结束后采用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提供书面纸质监测报告一份,内容真实客观全面,要求监测团队中级职称专家3名以上,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四、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 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企业法人或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 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同时具备有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附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及营业执照。 

  3. 报价单位应在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进行报价,报价时应提供报价函(见附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 (联系人:杨展甜;联系电话:0753-5524798;联系地址:大埔县湖寮镇工农路98号)

  4.我社根据省社相关文件要求和各单位报价,对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报价函(例)


大埔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1月27日      


  附件

报价函(例)

大埔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我单位响应贵单位2022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专项监测与评价项目询价采购,参考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1〕313号文收费标准和预算的工作量及投入的资源,报价如下:

序号

级别

收费标准

(元/天/人)

预计人数

预计工作量

(人*天)

收费金额

(元)

1

助理





2

专家





3

差旅费





合计


  我们慎重承诺将站在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以最满意的服务提供给贵单位,并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出具监测与评价报告。


(盖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