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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时间:2024-06-17 00:15: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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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三防指挥部,县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6月16日18时韩江三河坝(三)站(大埔县三河镇)水位39.68米,距警戒水位(42.0米)2.32米,韩江三河坝(三)站以上流域过程面雨量为65.1毫米。目前我县暴雨黄色预警仍在生效中,预计三河坝(三)站将在17日08时出现44.2米的水位,超警戒水位(42.0米)2.2米,相应流量7200立方米每秒,高陂镇八字码头(高程42.15米)预计淹浸2.0米左右。根据《大埔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县三防指挥部决定于6月16日18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场)、县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落实责任对接“三个联系”和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工作机制,加强安置管理。要加强堤防、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山区工棚、道路沿线等危险区域安全巡查,坚决转移危险区域群众,提前向可能成灾的区域预置抢险队伍和物资,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防汛IV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大埔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6月16日       


  附件: 

大埔县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一)县三防办主任签发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发布情况通告;县三防办主任或委托县三防办领导坐镇指挥,主持召开洪涝防御形势会商,部署防汛工作;视情派出工作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向可能受灾地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装备和物资。

  (二)县三防办(县应急管理局)密切关注暴雨洪水动态,及时传达县三防指挥部的防汛工作部署;督促县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任务的单位(部门)、各镇(场)三防指挥机构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督促有关地区做好巡堤查险工作。

  (三)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派员到县三防指挥部参与联合值守(不再另发通知)。

  (四)监测预报单位每6小时向县三防办(县应急管理局)报送一次监测预报信息,视情加密报送。

  (五)行业职能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六)综合保障部门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七)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开展抢险救援。

  (八)新闻媒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单位向公众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包括预警信息、防御指引、抢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等。

  (九)防汛重点单位(部门)还应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①县水务局督促本行业三防责任人上岗到位;组织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洪调度;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已建、在建水利工程的巡查工作;密切监视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指导出险或可能出险水利工程的应急抢险;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巡查和疏散转移工作。

  ②县自然资源局督促、指导做好地质灾隐患点的巡查以及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督促、指导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④县气象局按要求落实短时临近预告机制,向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受影响镇(场)的雨量信息,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发布短时临近强降雨天气预告。

  (十)各镇(场)三防指挥机构贯彻落实县三防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视情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做好本辖区的防洪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