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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县、镇、村三级河长负责河流(流域)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2024-12-25 15:52:4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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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埔发﹝2017﹞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县、镇、村三级河长负责河流(流域)河长人员名单的公告以下。

  附件:2024年大埔县、镇、村级河湖长名单公告.xlsx


大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