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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大埔县防范和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大埔县财政局为大埔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