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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图)
来源:大埔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2023-08-03 19:59: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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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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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红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金禄带领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湖寮镇古城村委会、张云栽实验小学、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检察院,详细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点、禁毒教育基地、模拟法庭、心理健康辅导站和“七色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等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在县检察院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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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座谈会上,副县长饶凌云代表县政府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工作情况,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各自部门职能作了补充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就如何更好的贯彻实施《条例》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

  调研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贯彻实施《条例》,通过健全体制机制、优化成长环境、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创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全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尤其是2023年1月,我县被评定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工作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就下一步如何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推动我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张红梅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一要提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规范化、预防教育系统化、日常防控常态化,主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法治和社会环境。二要加强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继续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着力完善教育、监护、预防、矫治相互补充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水平。三要强化道德法治宣传和教育。切实增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持之以恒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健全人格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加强法治宣传,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增强道德法治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