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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1年县管河道可采区、禁采区的通告
来源:大埔县水务局  时间:2020-11-17 16:51: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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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埔县2021年县管河道可采区、禁采区的通告

埔府﹝2020﹞97号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县江河及工程建设的实际,河道采砂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依法划定2021年县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具体如下:

  一、可采区

  汀江河段,黄石可采区:从茶阳水电站上游2000米起至铁路桥下游2000米止,设采区长1350米。

  二、禁采区

  (1)大麻镇水口码头上游300米起点以下至三河坝、梅江、韩江交汇处。

  (2)漳溪河段西河镇福建省交界处以下至茶阳镇仙基桥下游汀江交汇处。

  (3)梅潭河段大东镇与福建省交界处以下至三河坝电站大坝、韩江交汇处。

  (4)汀江河段青溪镇铲坑上石至虎市村渡口下游200米,从青溪镇青溪村沙岗头起至青溪镇黄石铁路桥下游2000米;茶阳电厂坝址上游2000米至茶阳镇安乐村汶上竹园;茶阳镇西坑村恭沙至汀江梅潭河交汇处。

  三、其他未规划为可采区的河段,均属2021年禁采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禁采区采砂。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