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县政府于12月3日-14日对全县乡镇敬老院管理现状进行了调研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切实将主题教育的成果落实在为民办实事上,现将调研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如下,请各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对照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2020年3月31日前,各镇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情况:目前,我县现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222人(供养标准为800元/人/月)。其中全自理对象1894人,半失能对象196人,失能对象132人;其护理补贴标准为:全自理对象30元/人/月,半失能对象423元/人/月,失能对象846元/人/月。
(二)全县农村敬老院现状:全县现有敬老院14间,各镇均建有1间,共有养老床位394张,现有入住对象204人(其中全自理对象106人,半失能对象39人,失能对象59人),入住率为51.8%;现有工作人员44人(其中县财政负担35人,镇级自行聘用9人),县财政负担的工资为1800元/人/月(扣除个人缴交五险367元/人/月,实领1433元/人/月)。
(三)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情况:全县农村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0.8%,其中全自理对象集中供养率为5.6 %,半失能对象集中供养率为20%,失能对象集中供养率为44.7%。
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上各镇人民政府基本能较好地履行好敬老院管理责任;各敬老院都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能够合理安排好老人一日三餐伙食,及时做好防寒保暖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做好入住对象的日常生活照护,对不能自理老人提供送餐助洗等服务;敬老院内生活氛围比较和谐,入住老人满意度比较高,未发现歧视、虐待老人等恶劣行为。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各镇普遍对敬老院工作关注不高、重视不够,等、靠、要思想严重,遇到困难问题存在依赖和等待上级部门给予解决的心理。一是部分镇没有按规定要求为敬老院配备足够服务力量,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偏低。二是部分镇没有给予必需的水、电、燃气等经费保障,敬老院日常运转比较困难。三是大部分镇没有及时落实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安全风险比较大。
(二)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各镇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虽然建立了敬老院各项管理制度,但对制度的落实执行督促检查不够到位,敬老院管理风险比较突出。一是入院评估制度落实不到位,仅对入住对象进行了简单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没有通过医疗机构对入住对象进行全面身体状况评估,也未签订入住服务协议,不符合养老机构管理相关规定。二是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老人出入院管理比较随意,只有确实在院外过夜的才有请假,其余外出均未按规定办理出入登记手续,万一老人外出发生事故,镇政府和敬老院需承担较大责任风险。三是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个别镇甚至仅简单用一次性水杯或者保鲜袋收集留样,未按要求注明留样食品的日期并区分早、中、晚餐,也未留足48小时,食品留样流于形式,万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利于事后调查取证。四是24小时值班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没有到岗到位,夜间值守没有在院居住,万一发生意外事件,无法保证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五是部分镇落实卫生管理、防疫消毒制度不够到位。房间和被褥没有定期清洁、清洗,存在异味;厨房和食堂的设施设备较简陋,食堂规划不够规范、合理,卫生环境较差。
(三)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镇对敬老院财务缺乏监管,没有给予专业财务指导,收支凭证不够完善,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存在较大财务风险隐患。
(四)其他方面存在问题。一是部分镇饮食搭配过于单一,不够营养均衡。二是院内全自理老人活动形式过于单一,院内娱乐文化生活开展得较少。三是个别镇卫生间设置不够合理,存在安全隐患。
三、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法承担本辖区内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及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服务机构的管理责任,加强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水、电、燃气等经费保障,保障其正常运转,为入住对象提供日常起居、照料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要保障辖区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集中供养,切实履行好管理主体责任。
(二)规范敬老院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各镇敬老院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布,做到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此次检查发现各镇敬老院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供养老人出入院请假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食品留样不够规范、夜间值守人员有时不在岗以及防疫消毒、卫生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的情况,各镇要对照各自存在问题,督促敬老院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并抓好落实。
2.加强工作人员配备。各镇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要求,根据实际服务对象人数和照料护理需求,以工作人员(包含护理人员)总数与生活能自理的服务对象1:10,与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务对象1:3的比例配足服务力量。目前,洲瑞镇、枫朗镇和百侯镇敬老院要按要求各增加1名工作人员。
3.加强经费列支和管理。各镇要加强对敬老院的财务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老人救助供养金现象,最大可能减少和规避财务风险。各镇政府要对照存在问题,将敬老院账务纳入镇财政结算中心管理,由镇统一结账。同时,完善收入支出凭证,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管理规范,收支账目清楚。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是消防安全管理。各镇要对照维保检测发现问题,在县民政局的指导监督下,及时更换损坏的消防设备,规范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积极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二是人身安全管理。其中三河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镇敬老院对老人居室卫生间进行适老化改造,达到无障碍如厕标准,消除人身安全隐患。
5.加强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各镇要严格落实卫生管理、防疫消毒制度,每周定期对房间进行清洁,每月对老人床单被褥进行清洗,每月对敬老院门窗、楼梯、走道等进行大扫除,保持居室被褥整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并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同时,加强饮食营养搭配,由县统一提高集中供养人员伙食标准,确保每餐饮食一荤一菜一汤。
6.加强老人出入院管理。各镇要加强供养老人出入院管理,供养对象外出必须向院方履行请假手续,院方与其亲属保持电话联系,确保掌握老人离院、返院时间。同时,要严格执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敬老院夜间值守人员在岗情况巡查,确保敬老院24小时有人值守。
(三)加强巡查检查
各镇要建立定期巡查检查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公开镇巡查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至少每周组织到敬老院进行一次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处置敬老院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入住老人照料护理工作到位,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到位,给敬老院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祥和的生活环境。
(四)加强监管和指导
县民政局要加强对镇资金使用、制度管理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一是加强对护理补贴使用的管理,监督各镇规范使用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二是要继续加大对各镇养老院管理情况督查力度,成立专门督查组,形成每季度督查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印制全县统一的台账账本,规范制度上墙管理。四是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到县福利院观摩学习,借鉴和丰富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服务水平。五是联合县相关部门或者社会公益机构,根据老人实际需求,引导并建立定向、定期捐赠衣物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提高工资待遇水平
此次检查发现各镇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服务水平,由县统筹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水平,工资待遇参照县财政供养临聘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同步调整。
附件:全县乡镇敬老院整改任务清单汇总表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附件
全县乡镇敬老院整改任务清单汇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
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 2020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