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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登记人员审核结果公示
来源:大埔县教育局  时间:2017-05-19 16:5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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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登记人员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7〕6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经县认定工作小组再次审核材料,现将申报登记人员审核后的任教年限、物证材料、目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等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18日至24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认定工作小组反映,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来信请寄:大埔县教育局人事股 邮编:514299

  来电电话:0753-5526451

  附:1、大埔县原民办教师人员登记公示

    2、大埔县原代课教师人员登记公示
 

                                  大埔县原民办代课教师认定工作小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