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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大埔县审计局  时间:2020-01-02 11:34: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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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县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今年2月县委组建了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优化了审计监督职责,调整优化了内设机构,审计监督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18年以来,我县审计工作在县委、市审计局的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生态立县、实业富县、文旅兴县”三个定位,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反腐、改革、法治、发展”的要求,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组织开展了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以及财政、民生、公共投资等专项审计,揭露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发挥审计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县、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监督保障作用。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36个,查出违规金额2525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3,382万元。审计作出处理上缴财政232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51万元,调账处理金额108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23条,审计移送处理4宗。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8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努力扩大财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2018年度,县财政部门能谋划财政发展新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培植扩大财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全年财政总收入达到42.66亿元,比上年增长13.46%。
  ——加强支出管理,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县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0.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6%,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保基本民生、办民生实事。2018年安排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32.99亿元,同比增长9.41%,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本级支出80.69%,重点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加强审计整改,审计成效不断提升。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县财政部门及其他各责任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审计整改,按项、逐条跟踪督促,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审计成效不断提升。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164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159条,整改完成率96 %。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975.45万元(其中上缴国库金额1967.48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15项。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2.65亿元、总支出42.02亿元,年终结转结余6340.4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64亿元、总支出3.63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5.73亿元、总支出4.71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02亿元;社会保障基金总收入7.51亿元、总支出4.4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0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县级财政2018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
  2018年度县财政未按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新增无预算支出挂账,涉及金额33,281.03万元;二是截至2019年3月底,县财政仍未将省财政下拨的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补助资金进行预算分配下达,涉及金额444万元。
  (三)财政管理方面
一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完工后,县财政未将结余资金176.75万元收回统筹;二是三河镇陈金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村级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5.94万元,转用于自来水修缮工程;三是县财政部门管理的社保基金9000万元,未按规定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存放银行;四是县委县政府接待办预算结转结余665.45万元未收回统筹;五是县住建局未足额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金额474.01万元;六是有2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11.62万元,其中:县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17.03万元,原县扶贫开发局94.5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原县旅游局、原县外事侨务局、百侯镇等26个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审计相关下属单位,部分事项追溯到相关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能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有5个单位虚假列支办公费和车辆维修费、设备设施维修费,涉及金额68.46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虚列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费套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涉及金额20.86万元。三是有3个单位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占用费、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金,涉及金额41.65万元。四是有17个单位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204.78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无依据收取其他单位工作经费44.80万元。六是有7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向无预算缴拨关系的单位拨付工作经费411.68万元。七是有1个单位出租收入未申报纳税,欠缴税费19.80万元。八是有6个单位购买办公设备等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86.98万元。九是有4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场地租金、押金、承包款,涉及金额32.78万元。十是有2个单位收取的房租、场地租等资金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0.18万元。十一是有6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贴等补助,涉及金额13.05万元。十二是有8个单位支出不合规,违规报销费用等支出,涉及金额84.15万元。
  (二)资产负债管理方面
一是有21个单位少(漏)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5.87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未及时履行固定资产核减报批手续,涉及金额35.30万元。三是有4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3951.61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违规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4.97万元。二是有3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84.15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涉及金额0.51万元。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有3个单位5个项目因超过规定税率结算或超付工程监理费,涉及金额2.42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1个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2.38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2个项目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机构审核,涉及金额66.05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15个项目工程完工验收人数仅1人,缺乏内部监督机制。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一是有21个单位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826.71万元。二是有21个单位部分费用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依据不充分、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811.27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存在白条单抵库存现金,涉及金额21.91万元。四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工会经费会计账;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2.24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财政直付资金未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涉及金额2110万元。 六是有1个单位经费账与专账的货币资金核算混用。七是有1个单位违规多头开立银行账户核算住房维修资金,涉及金额391.25万元。八是有1个单位虚增债权少列支出,涉及金额25.89万元。
  (六)其他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临聘人员社保费1万元。二是有3个单位签订合同不合规,租赁期超过规定年限、无签名等;有1个单位产业帮扶项目缺乏后续管理;有1个单位网上银行K宝由同一人管理,内控缺失;有1个单位物资购领手续管理不完善。
  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2个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效果。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有些工程未按时间节点完工验收,部分项目需年终考核,导致财政资金拨付不够及时;二是确认全科医生补助对象困难,导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项目资金无法使用;三是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无法派出足够人员参训,未能完成全科医生培训目标任务。
  (二)“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一是公安部门未开展居民身份证相片免费采集和“多拍优选”服务项目;二是户籍民警人力配备不足,全县仅配户籍民警16 名。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对县肉联厂建设征地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多付征地补偿款8.5万元;二是多付清场费用0.67万元。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大埔县实验小学运动场建设工程、大埔县中医医院2018年迁建工程等2个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项目建设单位基本能执行国家基建程序,工程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有1个工程项目增加220.44万元工程未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二是有1个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无约定工期奖罚条款;有1个工程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PPP合同。三是有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有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有1个工程项目现场监理监督不到位。四是有1个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超进度付款。五是有1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函;有1个工程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六是有1个工程项目未纳入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违规使用PPP方式实施项目建设。七是有1个工程项目采购确认谈判结果未公示。八是有1个工程项目变更设计图纸未经第三方审核。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水务局等17个县属部门单位及桃源镇等3个乡镇党委政府共23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有10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建立不及时、不规范,或重大资金安排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387.61万元;有1个单位采购事项决策失误,造成违约赔偿8万元;有1个单位工程项目重复设计,造成损失浪费5.78万元。
  (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一是有11个单位34项工程因超过规定税率结算或超付监理费,多付工程款19.84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3项工程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或监理费,涉及金额48.92万元。三是有9个单位23项工程结算价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机构审核,涉及金额467.59万元。四是有4个单位5项工程未办理立项、邀标等手续,涉及投资额41.48万元;有1个单位1项工程招投标期限不符合规定;有3个单位5项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是有6个单位19项工程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向中标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 涉及金额1149.85万元。六是有1个单位1项工程未经批准超概算投资,涉及金额78.37万元。七是有3个单位8项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涉及金额290.63万元。八是有1个单位2个项目的部分工程未按设计标准施工;有1个单位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有1个单位现场核查与签证内容不一致;有1个单位项目建设按要求应于2018年底完工未完工。
  (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
一是有2个单位虚假公车燃油费、公车维修费支出,涉及金额19.75万元。二是有13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通讯费、行车安全奖等,涉及金额44.73万元。三是有3个单位违规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涉及金额2.73万元。四是有7个单位未在规定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会议费,涉及金额51.54万元。五是有21个单位部分公务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函或接待清单,涉及金额228.90万元。六是有3个单位公务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准,涉及金额2.81万元。七是有1个单位车辆费用报销原始凭证不规范,涉及金额9.34万元。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起,截至2019年8月底,已处理公职人员7人。这些问题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有1个单位以办公费、印刷费、材料费及维修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套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支出,涉及金额45.01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虚报精神病人服药补助款套取资金用于发放津补贴,涉及金额130.54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虚大幼儿伙食费支出套取资金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涉及金额41.43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重列征地支出、工程支出、慰问贫困户支出等套取财政资金8.08万元。
  八、原因分析
  从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准确。一些部门对财务预算认识不够,使得有些资金未及时收缴入库,脱离了财政监督。支出预算编制中,对部门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内容过于粗放,侧重人头经费预算;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做的不够到位,导致预算安排及分配不够精准,出现预算资金结存闲置;再者客观上受地方财力的限制,为平衡预算,通过人为调控财政支出规模。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对于财政部门的编制预算,就是要求各个政府部门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工作项目的安排。但一些部门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来安排财政资金的使用,对预算项目资金执行全过程缺乏跟踪监管,项目进展缓慢;还有些部门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意识不强,内部的财务管理控制薄弱,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较差,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违规发生收支行为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
  (三)追责问效力度不够。财政部门没有严格执行预算考核制度,对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不够有效;一些部门“重进度、轻绩效”,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追责问效力度不足,没有形成刚性约束,影响财政政策实施效果。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部门将按照县委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规范“四本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和可执行力。二是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三是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禁滞留应拨项目资金,加快涉农项目建设工作推进进度,加大对违规使用预算资金及其执行不到位等违规问题的问责力度。
  (二)整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清理财政沉淀资金,将各单位收回的存量资金重新纳入预算,及时统筹安排使用,解除躺在账上的“睡眠状态”。二是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金,盘活“沉睡”在各预算单位基本存款户的财政资金,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整合各类资金,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要采取归并、压缩、取消等措施,进行实质性整合,切实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三)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一是正确树立依法理财意识,建立重大财务问题的民主决策制度,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制度的执行机制,深化预算监管,强化执行落实。三是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财务报销手续、资金结算、国有资产管理。四是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审批审核等手续,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核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