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从9月1日起,全省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森林防火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秋冬季至明年春季期间,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将比常年偏高,降水偏少,呈干燥少雨的季节性气候特征,森林火险指数偏高,发生森林火灾的几率较大。尤其是我县大部分地方林、农交错,森林防火期与农林生产用火期重叠,森林防火与生产用火的矛盾十分突出,加上拜神祭祀烧香烛纸钱、放鞭炮等传统习俗一时难以转变,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估计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周密部署2013年度森林特别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对高火险时期和中秋、国庆、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要进行专门部署,落实专门措施,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的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能力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要严格落实各级和有关部门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确保预防措施到位、火源管理到位、设施建设到位、扑火准备到位。要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森林火灾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森林火灾多发或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地方,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进行约谈,发出整改通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管理,从严管控野外火源
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镇、村干部和林业员、护林员巡山护林,严格管理野外火源。一是要严格按照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我县基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意见》(埔府〔2009〕55号)和《关于调整我县村级护林员配备标准和工资待遇的通知》(埔府〔2012〕113号)的规定,切实加强村级护林队伍建设,健全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全面落实村干部、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责任。要与护林员重新签订管护合同,划定管护范围,明确管护责任,按规定发放工资,配齐必备的护林装备,确保新聘护林员全部到岗到位。
二是出现持续高温、干旱等高火险天气时,要采取强有力的防范措施,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是对生态景观林带路段、高速公路、省(县)道两旁第一重山和坟墓集中的重点区域及风景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地段,要加强巡护力量,严防死守、重点防范。
四是对老人、小孩、精神病人、进山作业人员等要加强管理,防止失火烧山。
五是加强对生产性用火和民俗用火的管理,特别是在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重点节日期间,要坚决管制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烟花、烧香烛纸钱等行为,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五是严格执行炼山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准炼山,对经批准的要按规定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六是县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山火肇事者。
四、加强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各镇(场)和林业、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要突出宣传重点。要结合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实际,以9月份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二要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重点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科学安全扑火常识等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学生懂得森林防火法规,知道火源管理规定,掌握安全避险常识。
三要加强宣传设施建设。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森林生态旅游景区入口以及重点防火区域,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碑);在林区的街道、单位、学校、村庄等地悬挂或张贴森林防火标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严阵以待,做好扑火救灾工作准备
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不断加强监测预警、视频监控、交通通信、扑救指挥、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级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做好扑火力量、扑火救灾物资的准备工作,要建立健全县50人以上、镇30人以上、村15人以上的三级森林扑火队伍。一旦发生山火,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火场,靠前指挥,科学扑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损失。要加强值班调度工作,全面落实由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本地区林火动态,确保火情信息畅通,确保火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要加强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森林火灾。扑救森林火灾时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精心组织、科学扑火,确保人员安全,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工作。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