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埔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2-11 15:09:00
来源:本网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大埔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0日
 
 
 
大埔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部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粤府〔2013〕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卫生和计生、新闻出版和广电部门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下对应、转变职能和统筹平衡、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统筹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新闻出版和广播影视资源,整合卫生、计划生育和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机构,整合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机构,优化资源配置,严控人员编制,加快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建立与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相衔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新闻出版和广电管理体制。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机构和职责。
  1.组建大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将县卫生局的职责、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大埔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我县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机构及其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不再保留原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保留大埔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转变职能和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职责,构建大文化管理体制,保留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置,为县政府工作部门,重新修订和完善“三定”规定。
深化原县卫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整合、归并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及队伍,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在政策法规、监督执法、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业务融合。
  (二)加快职能转变。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认真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减少对微观经济社会事务的干预,重点清理现有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  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明确管理层级,最大限度地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对保留的评比达标表彰评估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以减轻基层负担。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与科技信息发展相适应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监管体系,确保导向正确和安全播出。建立健全执法监管体系和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行政执法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理顺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强化政府部门行业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加大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力度,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行业协会自律机制,确保转移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服务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三)优化基层资源配置。
  着力加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乡镇、村居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功能。探索在乡镇、社区整合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满足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需求。推进综合医院普通门诊和计划生育技术资源下沉到基层,不断完善上下联动的技术协作机制、人才交流机制、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和计划生育成熟技术推广机制。大力推进跨乡镇和村居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有效实现联合体内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质量控制标准化、档案资源信息化、服务资源共享化。
加快推进基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完善的基层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基层文化共享项目建设,实施城乡阅报栏、“农家书屋”、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数字信号无线覆盖、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县镇数字影院及固定放映点建设等基层文化工程,加快科技进步,推动广播电视监管系统和互联网视听系统建设与升级,不断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以及相关领域服务项目建设协调领导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共同促进项目服务开展。加强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坚持服务需求导向,优化调整项目安排,强化质量控制,突出服务效果评价,提高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服务均等化水平和群众受益程度。
  三、组织实施
  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职能有机统一、运行高效顺畅的行政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改革工作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市要求,改革工作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重新“三定”工作必须于2014年2月底前完成。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县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从严从紧合理确定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机构编制,内设机构要按照业务深度融合、职能有机整合的要求实行综合设置,人员编制要合理配备。
改革过渡期间,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等相关工作仍由原系统(单位)承担,相关单位按既定分工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出现管理空档。涉及人员划转的单位要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舆论引导,确保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