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6-04-08 15:28:13
来源:本网

 

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加强监管执法,深化隐患治理,强化预防治本,推动依法治安,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县政府决定授予湖寮镇、县公安局等15个单位为“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何政文、彭尚永等35位同志为“安全生产监管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各镇(场)、县直各单位和广大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坚守红线、敬业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品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加快大埔振兴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大埔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附件
 

大埔县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一)镇党委、政府(5个)          
  湖寮镇、高陂镇、枫朗镇、茶阳镇、三河镇。
  (二)县直单位(10个)
  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公路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电局。
  二、先进个人(35人)
  (一)镇(场)(8个)
  何政文(湖寮镇党委书记)
  李礼荣(青溪镇党委书记)
  庄乃仕(光德镇党委书记)
  黄海军(原高陂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运得(桃源镇常务副镇长)
  杨政财(枫朗镇安监办主任)
  钟  东(茶阳镇安监办主任)
  陈  意(三河镇安监办主任)
  (二)县直单位(27个)
  彭尚永(县气象局局长)
  温捷权(县民宗局局长)
  刘进伟(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刘定北(县水务局党组成员)
  江逢宾(县安监局副局长)
  梁国锋(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展强(县经信局副局长)
  黄小刚(大埔供电局副局长)
  徐伟根(县工商局副局长)
  李友元(县农业局副局长)
  杨耀文(县旅游局副局长)
  房惠霞(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延粦(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
  何振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赖俊浩(县应急办主任)
  蔡俊典(县打私办主任)
  时  莹(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邓建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赖忠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东剑(县检察院反渎局科员)
  杨佐醒(县安监局宣教股股长)
  黄淑辉(县安监局监管二股股长)
  张德潘(县卫计局宣教股副股长)
  张文思(县交运局安技股副股长)
  饶志欣(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股副股长)
  张丽萍(县公路局安全股股长)
  钟雪强(县人社局劳动关系股股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
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