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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管河道可采区、禁采区的通告
埔府〔2022〕80号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11-14 16:17: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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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县江河及工程建设的实际,河道采砂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依法划定2023年县管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具体如下:

  一、可采区

  梅江河段白石可采区:终点位于大麻镇水口村码头上游约2.08公里淀松位置,起点位置为下游终点往上游顺延2.661公里处黄公塘位置。设可采区长2.661公里。

  二、禁采区

  上述可采区范围外均为2023年度河砂禁采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禁采区采砂。

  本通告中划定的县管河道可采区,具体实施以大埔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开采计划为准。

  特此通告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