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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埔府〔2018〕52号文件的通知
埔府〔2023〕69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24-01-10 15:10:5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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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牛蛙养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农办渔〔2023〕28号)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为扎实推动我县牛蛙产业健康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大埔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牛蛙养殖的通告》(埔府〔2018〕52号)。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