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府〔2006〕28号
关于下达大埔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大埔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经济工作对于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场)、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开放旺县、瓷工富县、农业稳县、人文兴县”发展思路,以发展县域经济为中心,以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做强支柱产业为重点,以优化投资环境为依托,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大埔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计划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