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文件
埔府〔2011〕44号
关于印发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和省、市驻埔有关单位:
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大埔的总体目标要求,按照县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的各项部署,县政府研究并制定了《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要求。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现将此表印发给你们,并就工作落实问题提出如下三点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配合,按照有关要求,及早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并抓好检查、督促和落实。
二、各有关单位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表及书面材料报县府办督办组。
三、县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办工作,不定期对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以《督办信息》的形式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在年底进行综合考核。
附件:1.2011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
2. 月完成县政府重点工作情况汇报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综合 重点工作安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