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文件
埔府〔2011〕47号
关于公布我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名录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直各单位:
我县历史悠久,山川秀丽,人文荟萃,文化积淀和文化遗存极为丰厚。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我县现存非物质文化资源,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决定将民间谜语等12项列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现予以公布。希各镇(场)、县直各单位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保护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利用工作。
附件:第二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民间谜语(各镇、场)
二、黑蛟灯(青溪镇)
三、五鬼弄金狮(百侯镇、高陂镇)
四、龙窑(光德镇、高陂镇、桃源镇、洲瑞镇)
五、高陂迎景(高陂镇)
六、西河漳溪墟扫街灯(西河镇)
七、湖寮黎家坪保生大帝庙会(湖寮镇)
八、茶阳太宁洋万岗五显大帝庙会(茶阳镇)
九、大麻迎仙姑婆(大麻镇)
十、西河大靖迎马(西河镇)
十一、百侯薄饼(百侯镇)
十二、桃源八宝饭珍(桃源镇)
主题词: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