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人民政府文件
埔府〔20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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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大埔县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
表扬单位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2011年,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大埔”核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统一行动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力地打击了食品药品市场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局面。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各镇(场)和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授予湖寮镇为“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县畜牧兽医局为“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百侯镇、西河镇、大麻镇、高陂镇为“2011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表扬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等4个单位为“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表扬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先进单位奖金2000元、表扬单位奖金1000元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再立新功。各镇(场)和县食安委成员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实现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力加快推进绿色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大埔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