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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埔县城高考期间环境噪声和交通管理的通告
埔府〔2013〕57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5-29 17:2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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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普通高考和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7-9日,虎山中学、实验中学考场是我县定点考场。为防止噪声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确保我县高考考场和考生住地有一个安静、良好的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6月6日起至6月9日止,县城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噪声和其它生活噪声日间不得超过55分贝,夜间不得超过45分贝;卡拉OK歌舞厅营业不要超过晚上10时;考场及考生住地周围建筑工地禁止作业。

    二、高考期间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县城同仁路的县委、县政府大院左侧至县人民医院路段、大兴路全段、大埔大道南端起2000米内路段,由公安交警部门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一切机动车辆通行,通往进光方向的车辆可以绕道虎源路通行。

    三、高考期间,虎山中学球场、文化广场、体育中心,禁止一切文体活动和集会,考场周围禁放高音喇叭。

    四、环保、建设、文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加强对高考期间、高考场所周围环境噪声污染和车辆通行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依法予以制止、处罚。

    投诉电话:
    县环保局  12369
    县公安局  110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