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府直属和省、市驻埔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大埔县“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生局反映。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大埔县“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实施方案
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调味品,食盐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础。高食盐摄入量是导致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的重要原因,通过降低食盐摄入量可以降低患冠心病和中风的危险。为积极响应《中国减盐行动(2010-2020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卫生部等联合印发的《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深入宣传“科学用盐、促进健康”理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有效降低居民人均食盐摄入量,最大限度控制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危害,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减少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危害为目标,积极宣传倡导“科学用盐、促进健康”理念,促进居民健康生活方式,改善饮食环境与习惯,完善高血压等疾病的防控措施,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3 年起,在全县持续开展“减少食盐,推广使用低钠盐,预防控制高血压”宣传活动,营造减盐的社会氛围,提高居民低盐膳食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强化减盐意识,并推出健康低钠盐,大力提升低钠盐普及率,逐步实现减少居民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减少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危害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宣传普及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知识。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低盐低钠膳食与高血压防治知识,开展形式多样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强化公众减盐防控高血压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健康减盐氛围。
(1)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和电子显示屏开展以“减盐预防高血压--成年人一天摄入食盐量不宜超过 6 克”和“减盐预防高血压--推广食用低钠盐”为核心信息的健康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各镇(场)、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强媒体宣传。县广播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宣传标语、广告及录制的相关专题宣传片。(责任单位:各镇(场)、宣传部门、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
(3)加强社区宣传。在镇(场)、村(社区)及村卫生站、碘盐销售点通过挂横额、出宣传栏、贴标语等形式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各镇(场)、卫生、盐业部门)
(4)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利用“碘缺乏病日”、“高血压日”等活动日,以宣传车、标语、横幅、碘盐鉴别活动、健康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活动等形式开展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责任单位: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强化儿童、青少年、家庭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干预措施。落实“减盐防控高血压,从娃娃抓起”,抓住儿童青少年味觉形成的关键时期,培养低盐饮食习惯。在中小学校开设低盐膳食及高血压防控健康教育课程,发挥妇联组织、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的作用,面向妇女和家庭开展家庭减盐专项活动,与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创建、巾帼志愿者等活动相结合,强化家庭妇女低盐膳食知识宣传与培训。(责任单位:妇联、教育部门)
3.发挥重点职业人群的带动作用。以医务人员和教师等为重点,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平台和载体,强化减盐防控高血压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不同行业和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卫生、教育部门)
4.开展食品行业、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做好减盐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增强从业人员低盐膳食和科学用盐意识,主动落实减盐措施。(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建立完善减盐政策环境。
1.倡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合理减少和控制食盐使用量。鼓励低钠盐食品的研发与生产,满足居民多样化饮食需求。
2.倡导推广涉盐食品包装标签标注低盐膳食健康提示。
3.引导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积极采取控制食盐使用量的措施,提倡使用低钠盐。开展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创建与评选活动,鼓励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开发并提供低盐低钠菜品。
4.在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企业开设低盐低钠食品专柜,为居民识别、购买提供方便。
5.促进标准化控盐用具的生产和推广使用,为餐饮单位和居民家庭测量、控制食盐使用量提供支持。
(三)完善高血压防控措施。
1.开展人群高血压筛查和行为危险因素调查,及时更新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相关信息,在各医疗机构建立血压等健康指标检测点,提高人群自我血压知晓率,早期发现高血压高危人员和患者,进行早期健康指导,采取预防性干预措施。
2.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完善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和随访服务,提高高血压患者登记率、治疗率和管理率,发挥患者自我管理作用,改善血压控制效果。
3.结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开展低盐膳食和防控高血压健康指导工作。强化干预措施,促进居民饮食健康行为的形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推进“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政府成立“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工作的实施。
组 长:熊 华(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曾令根(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局局长)
严庆东(县卫生局局长)
钟 春(县盐务局局长)
成 员:杨伟钢(县卫生局)、吴东才(县盐务局)、蔡葵(县委宣传部)、杨文新(县文广新局)、许丰章(县广播电视台)、戴可良(县财政局)、廖昌武(县教育局)、李陈邑(县妇联)、何振坤(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徐伟根(县工商局)、房亦淦(县质监局)、丁明昌(县旅游局)、苏志强(县科技局)、周振扬(县疾控中心)、何海国(县慢病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负责减盐行动的总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各镇(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共同推进活动实施。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减盐活动宣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资金提供支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部门负责“科学用盐、促进健康”减盐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将减盐防控高血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项目重要内容组织实施,为相关部门开展行业宣传和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妇联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纳入妇联日常工作、活动中,推动家庭减盐活动的开展。
教育部门负责将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控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内容,在学校集体食堂推行减盐措施,推动学校低盐食品加工。
科技部门负责将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内容纳入科技宣传活动;鼓励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相关研究,促进减盐相关技术转化。
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等涉盐食品的监管监测工作。
旅游部门负责推动旅游星级饭店落实减盐措施,开展减盐防控高血压知识宣传。
盐务部门负责依据盐业法规政策做好低钠盐的宣传推广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按类别按步骤落实低钠盐在食品加工、餐饮业、学校食堂的使用,协助做好高血压防控有关调研和低盐膳食宣传。
(三)强化督导考评。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科学制定考核指标,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督导检查和项目评估,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