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和省、市驻埔有关单位:
2013年3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184号和185号政府令分别发布了《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省政府的两个规章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
《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快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依法行政考评是《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明确予以保留的33项省级考核检查活动之一,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从今年起,市政府对县政府、县政府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考评,县政府还需对省、市垂直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状况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征求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对该部门的意见。
二、深入理解《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必须深入透彻理解《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的内容,尤其是要准确把握这两规章对考评指标、考评方法和考评程序等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的依法行政有关工作。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对照《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查缺补漏,迎接市政府、县政府的考评。
我县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工作一同进行,由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负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对被考评对象还将进行社会评议。根据粤办发[2013]11号文的规定,我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合并到依法行政考评中。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埔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