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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埔府[2013]124号
来源:|4  时间:2013-10-25 15:1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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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查我县防空警报设施性能状况,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县政府决定于2013年11月5日在县城城区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9时30分至45分。

    二、届时县城城区将启动13台固定警报器,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大埔有线电视台大埔时政综合8频道(频率184.2兆赫)和增补8频道(频率224.2兆赫)两道节目以及大埔人民广播电台(频率FM102.6兆赫)将通过画面、文字、声音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四、中国移动公司大埔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大埔分公司和中国电信公司大埔分公司将通过短信发送试鸣防空警报的信息。

    五、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不搞防空疏散演习,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别,照常进行日常事务活动。

    六、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一)预先警报: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为一次,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一长声,持续3分钟。

    以上各种信号鸣响1次,持续时间为15分钟。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