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余里古窑址”等三处第九批县级 文物保护单位
和重新划定“中翰第”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 控制地带的通知
埔府〔2013〕126号
来源:|4 时间:2013-11-04 15:28:0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丰溪林场,县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余里古窑址”等三处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新划定“中翰第”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余里古窑址”等三处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新划定“中翰第”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