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致力打造“大埔大公园、最美小山城”,把县城建设得更加美好,根据《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将县城大兴路纳入严管街范围并进行专项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城大兴路全段纳入严管街范围。
二、整治时间:从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为期3个月。
三、整治范围:凡在大兴路全段从事经营鲜肉品、宰杀出售畜禽、蔬菜的经营户,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搬迁至县城龙山、大昌、万川、东风、虎山、城北等六大市场进行规范摆卖。
四、整治要求:在大兴路路段经营鲜肉品、宰杀出售畜禽、零售(批发)蔬菜的经营户,逾期未搬迁的,县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整治。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