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09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按照上级的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监督、指导、发布以及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等工作。认真制定了《200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及《200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等专题活动,积极查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努力寻求应对措施,有效督促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有关要求,编制了大埔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健全了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机制,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县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和听证、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在网上开设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利用好“行风热线”、“民声热线”等栏目,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群众反映的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落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公众监督栏目,书记、县长信箱以及部门的局长信箱等,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是利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查询、受理投诉、咨询申请等服务。二是通过广播、信息专栏、简报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利用电子信箱、传真电话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文件依据等可直接在县档案局查阅。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全年对县直34个单位263项行政审批事项和4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在线监察,县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和建设局等六个办事大厅建立在线实时视、音频监控,系统运行整体情况良好。全年已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共28个,共受理审批事项97项,占审批事项的36.88%;共受理业务7313件(其中网上受理1027件),办结7302件,办结率99.8%,提前办结7160件,提前办结率98.1%;非行政审批事项共受理966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在市对县电子监察工作绩效考评中,我县荣获“先进单位”称号。同时,切实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113条(包括新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县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对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标准尚未出台,因此,2009年我县没有收取这方面的费用。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我县高度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09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不断改进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机构不够健全,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内容梳理工作相对滞后,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便民,各部门、各单位更重视网上公开,但不能满足相当一部分不具备上网条件公众的要求;四是对照市政府网上已公开的栏目,有些内容还没有在网上及时公开。
2010年,我县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各单位及乡镇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真正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地公开;对于涉密的不能公开的信息绝不公开。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速度,对工作中产生的新信息及时公开。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范围及程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和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三)狠抓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举报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作为主渠道的同时,要将宣传栏、政府热线、电视、广播、标识标志牌等传统公开载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补充,同时积极探索其它公开载体,形成合力。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与在线办理、申请公开、在线咨询查询、在线投诉等相结合,更充分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作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