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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人民政府爆破施工公告
埔府〔2016〕91号
来源:县府办  时间:2016-11-08 09:20: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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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辅助配套项目(一期导流、管理营地)施工公路工程已进入爆破施工阶段,将进行爆破施工作业。现将爆破施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辅助配套项目(一期导流、管理营地)施工(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梅州市大埔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处
  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爆破设计单位:广东华东爆破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爆破单位:广东华东爆破拆迁工程有限公司
  二、爆破安排
  从2016年9月8日至2017年5月30日止,每天上午12:30至13:30,下午16:30至17:30。
  三、警戒区域
  以爆区为中心外延300m处,设立警戒点,固定人员位置实行警戒,警戒时将对省道S222两端进行封路,韩江禁止通航。
  四、爆破施工警戒信号
  第一次信号:预警信号,三声长哨音,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两声短哨音,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现场指挥应再次确认达到安全起爆条件,然后下令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信号,一声长哨音,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警戒范围检查、确认安全后,报请现场指挥同意,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位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为了您的安全,请广大市民听到爆破预警信号后,自觉撤离到安全区域,服从现场警戒人员的指挥,预防发生意外,确实保障周边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埔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