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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活动
来源: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时间:2015-08-28 20:3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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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安全生产法》在我县的正确实施,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8月28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荣昌、张昭锋带领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宏和政府办、安监、住建、交运、质监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到双坑口中燃公司天然气储气站、百度KTV俱乐部、大埔小学文用厂、葵坑烟花爆竹仓库实地察看、检查。之后,检查组一行在县安监局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李宏代表县政府作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讨论,交换意见。
  据了解,《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实施。特别是2014年以来,全县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3600多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200多家次,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27宗,行政拘留10人,行政处罚450多万元。多年来,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在2013年和2014年市对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二年考核成绩优秀,全市排名第一。
  通过实地检查察看、听取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多年来,县政府及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能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注重加强执法监管,扎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排查事故隐患,落实专项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如安全生产法规宣传不够广泛、生产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执法监管不够到位等存在问题和不足,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及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一要认清形势,加大安全生产法规的宣教培训;二要强化监管,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三要夯实基础,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检查组要求,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没有安全生产就没有一切的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实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位、监管到位,为我县加快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