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关闭
大埔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02-17 09:33:0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号:
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文件(6)

 

大埔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28日在大埔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大埔县财政局局长  刘广明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大埔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培植扩大财源,认真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预算收支任务,为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15年县人大批准通过的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75185万元,完成实绩81857万元,占年度预算的108.87%,同比增收17270万元,增长26.73%。
  收入增减主要情况:增值税收入完成7807万元,增收122万元,增长1.59%;营业税收入完成8746万元,增收1989万元,增长29.44%;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2333万元,增收326万元,增长16.24%;资源税收入完成19976万元,增收6552万元,增长48.81%;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1802万元,增收915万元,增长103.16%;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完成2670万元,增收747万元,增长38.85%;印花税收入完成1609万元,增收585万元,增长57.1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2645万元,增收6624万元,增长110%;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6111万元,减收1271万元,减幅17.22%;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5年我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4833万元,占年度预算185716万元的174.91%,同比增支100126万元,增长44.56%。财政部门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的支出原则,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积极落实省、市、县十件民生实事,保证重点支出资金需要;全年民生支出25.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9.38%,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
  支出增减主要情况: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发放和提高津补贴水平、兑现国家统一工资改革、职级并行、正常晋升工资政策以及增人等增支25940万元;二是拨付9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提高村干部补贴、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等政策性配套资金增支8830万元;三是县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1030万元;其中:县土地治理资本金2999万元、县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2000万元、县旅游服务中心建设1550万元、泰安楼客家文化产业园建设860万元、县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迁建项目建设资金500万元、县水务局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二期新建工程630万元等;四是中央、省、市拨入专款安排支出增加54326万元。
  3本级财政平衡情况。2015年我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1857万元、税收返还收入7534万元、省市追加专款及一次性补助收入178530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9144万元、上年专项结转收入7453万元、上年净结余618万元、调入资金91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及转贷收入11078万元,收入总计36712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总收入的22.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483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470万元、上解支出14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72万元,支出总计339409万元。年终结余2771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专款支出19494万元、结转下年财力性支出7823万元、净结余39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978万元,占年度预算14400万元的117.9%,同比减收2767万元,减幅14.01%。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减少而减收。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230万元,占年度预算14606万元的172.73%,同比减支6761万元,减幅21.13%。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减少而减支。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401万元,占年度预算6804万元的123.47%,比上年同期增收2018万元,增长31.62%;主要是今年财政对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而增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800万元,占年度预算9000万元的108.9%,比上年同期增支2700万元,增长38.03%;主要是今年发放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而增支。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890万元,占年度预算19221万元的103.48%,比上年同期增收3772万元,增长23.4%;主要是今年财政补助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个人缴交30元提高到50元而增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597万元,占年度预算18000万元的92.2%,比上年同期增支3090万元,增长22.88%;主要是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大病医保降低起付标准及提高支付限额而增加支出。
  (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总量不大。县本级收入只占财政总收入的22.3%,大部分收入靠转移支付,依赖性仍然比较大;二是收入质量不高。2015年我县非税收入占比28.43%,与全市(28.73%)水平基本持平,非税收入比重偏大,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刚性支出压力仍然较大。2015年调整工资、实施职级并行、规范和提高津贴补贴、车改、服务民生、重点项目等刚性增支因素明显增多,尤其是县级配套资金,需要在预算执行中解决;四是支出绩效不高,专项资金存量仍然较大,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五)落实2015年预算任务工作情况
  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落实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及有关决议,突出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能力,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任务。
  1.服务发展,杠杆作用不断增强。以园区、项目为抓手,研究有关政策,协调各方关系,全力筹措资金,成功融资1.99亿元,大力支持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县污水处理厂、县肉联厂迁建、旅游服务中心和泰安楼客家文化产业园等县重点工程建设,解决城市扩容提质和工业产业园区征地资金瓶颈。同时牵头完成14家企业节能减排项目的申报核定工作,获得7858万元中央奖励资金。再次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4608万元,用于棚户区和普通公路等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
  2.保障民生,惠民机制不断完善。全力支持教育强镇和公共教育均等化建设;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全面推动精致高效农业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足额兑现农村客运、渔业、林业等各项惠民补贴。
  3.深化改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以新《预算法》的实施为契机,健全部门预算、综合预算,拓宽国库集中支付覆盖面,将“国库集中支付”向乡镇一级延伸;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8.3个百分点;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66个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严格非税收入管理,对116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政票据使用情况检查,全年非税收入23270万元;加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大工程项目审核力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强化制度约束,全年节约财政资金11140万元。
  4规范管理,理财能力不断提升。结合治理“小金库”专项行动,联合审计对15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规范部门财政收支行为;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县政府的要求,14个乡镇财政所全部移交镇管;制订《大埔县农村财务管理示范制度》,全县256个村、社区居委会全面实行会计代理制;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和“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对全县村(社区)的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农村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培训;全面完成行政机关公车改革,出台“车改”实施细则;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管理,专门修订“考核办法”,对所拨财政资金,每笔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有效监督,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5.提升素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强领导班子和财政团队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不断更新理念,提升效能,创新发展方式,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坚持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监督,大力整治“四风”,努力建设“务实、高效、创新、廉洁、和谐”的新型机关。
  二、2016年财政预算收支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关键一年。结合对2016年宏观经济和财政收支形势的分析,在新的一年里,县级财政收支有望继续保持合理性的增长,但同时也面临不少减收增支的因素,在收入方面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主体税种收入和其他税源的增收存在不稳定,预计难以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在支出方面,刚性支出将继续增加,各种新增支出和配套资金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全会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确保收支平衡,积极发挥好财政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2016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为目标,优先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各项法定支出;保障关系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等民生支出的需要;坚持厉行节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201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一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增强预算编制的政策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服务于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部署;二是增强预算的约束性,坚持以法理财,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三是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建立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四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善预算编制的覆盖范围;五是增强预算的细化性,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根据我县经济和财政收支形势,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69611万元,包括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136万元,转移性收入141088万元,上年结余27715万元(其中:结转专款19494万元、结转财力性补助7823万元、净结余3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72万元。其中:
  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6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94136万元,比2015年实绩增长15%,其中:税收收入67375万元,比2015年增收8788万元,增长15%;非税收入26761万元,比2015年增收3491万元,增长15%。各收入项目根据财源情况安排如下:
  (1)增值税9122万元(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52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1315万元,增长16.84%。
  (2)营业税10495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1749万元,增长20%。
  (3)企业所得税2334万元,与去年收入实绩持平。
  (4)个人所得税905万元,与去年收入实绩持平。
  (5)资源税22972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2996万元,增长15%。
  (6)城市维护建设税2555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333万元,增长14.99%。
  (7)房产税230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300万元,增长15%。
  (8)印花税185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241万元,增长14.98%。
  (9)城镇土地使用税3071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401万元,增长15.02%。
  (10)土地增值税3359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360万元,增长12%。
  (11)车船税55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67万元,增长13.87%。
  (12)烟叶税1304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170万元,增长14.99%。
  (13)耕地占用税2072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270万元,增长14.98%。
  (14)契税4486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585万元,增长15%。
  (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67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2559万元,增长41.88%。
  (16)罚没收入171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减收57万元,减幅3.23%。
  (17)专项收入2797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增收50万元,增长1.82%。
  (18)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285万元,今年从基金预算科目转列入公共财政预算。
  (19)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500万元,比去年收入实绩减收3145万元,减幅24.87%。
  (20)其他收入3799万元,上年同期无收入。
  转移性收入:2016年预算安排转移性收入141088万元,其中:
  (1)税收返还收入7534万元;
  (2)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5558万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270万元、调资补助收入7529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5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11124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收入1671万元、缓解县乡困难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0万元、交警经费补助48万元、省对中央苏区县补助1000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3647万元、财政增量返还资金8076万元、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7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8835万元、财力困难地区转移支付1029万元);
  (3)省市专款和一次性补助提前下达收入67996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的原则,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民生、保重点”为目标,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拟安排265788万元,比2015年预算185716万元,增加支出80072万元,增长43.12%。各项支出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3011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1098万元,增长58.37%。
  (2)公共安全855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870万元,增长11.32%。
  (3)教育5380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6147万元,增长42.88%。
  (4)科学技术376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622万元,增长19.82%。
  (5)文化体育与传媒2293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26万元,增长67.74%。
  (6)社会保障和就业49207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3180万元,增长36.58%。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54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0061万元,增长37.98%。
  (8)节能环保150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23万元,增长158.32%。
  (9)城乡社区事务825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001万元,增长32%。
  (10)农林水事务3669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4513万元,增长201.16%。
  (11)交通运输252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154万元,增长579.03%。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06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57万元,增长16.33%。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96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939万元,增长91.79%。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47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759万元,增长383.73%。
  (15)住房保障支出5598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165万元,增长130.09%。
  (16)粮油物资管理事务1383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652万元,增长89.19%。
  (17)其他支出11699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2548万元,减幅51.75%。
  (18)安排预备费800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500万元,增长45.45%。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增减情况如下:
  (1)人员支出增支14819万元。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人增资、国家工改、发放工作性津贴、统一发放“四大节日”补助增支18956万元;二是新招录公安辅警及环卫所等临时工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存比例、工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等增支4193万元;三是上年预列养老制度改革增交养老保险、缴交职业年金减8500万元;增支项目剔除减支项目后实增14819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运转增支4031万元。一是随着税收收入增加所需征收经费增1500万元;二是安排2016年县新闻宣传推介等经费668万元;三是增加县环卫所垃圾处理设备及处理费用、县人大、政协换届、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等专项经费增支2475万元;四是县检察、法院人员上划省管,保障经费改列到上解支出公用经费对比减支612万元;增支项目剔除减支项目后实增4031万元。
  (3)维护社会稳定增支254万元。主要是安排县公安局各项维稳经费增254万元,其中:县城视频监控点租用费增236万元。
  (4)民生支出增支3507万元。一是2016年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县配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免除我县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等增3518万元;二是提高死亡抚恤金增4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增340万元、城乡低保、五保生活补助增399万元、各项卫生事业经费增609万元等民生方面支出增支2512万元;三是从专项收入中安排的支出减1869万元、农业产业化项目县级配套减166万元等减支2523万元;增支项目剔除减支项目后实增3507万元。
  (5)重点支出增7807万元。一是补充耕地开发资金2503万元、安排预备费增加2500万元、扶持总部经济发展2000万元、科技事业费增578万元、县重点项目建设1000万元等增10433万元;二是绿满梅州专项减1000万元、今年安排偿还各项贷款本息减少1495万元、县综合政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减131万元等减支2626万元;增支项目剔除减支项目后实增7807万元。
  (6)省市提前下达专款增加30160万元。
  (7)上年结转专款支出增19494万元。
  3.上解支出安排情况。上解支出安排3823万元,其中:上划地税人员经费141万元、药监人员经费25万元、工商人员经费75万元、技监人员经费15万元、检察、法院人员经费1886万元、2015年耕地占用税超基数上解533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专项上解1148万元。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等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321万元,比上年收入减9657万元,减幅56.88%;上年结转收入3984万元,拟安排支出11305万元,收支平衡。各项基金收支具体安排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收入拟安排6000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9439万元,减幅61.14%,上年结转收入92万元;支出安排6092万元,专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土地储备项目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等支出。
  2.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上年结转收入2456万元;支出安排2456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支出。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上年结转收入835万元;支出安排835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生产、生活扶持方面支出。
  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拟安排17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收入327万元;支出安排4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方面支出。
  5.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上年结转收入3万元;支出安排3万元,专项用于技术研发和推广。
  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拟安排1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支出安排110万元,专项用于宣传和培训、节能技术研发和推广。
  7.彩票公益金。收入拟安排5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万元,增长2.04%;支出安排5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体育事业方面支出。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收入拟安排689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收入120万元;支出安排80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出。
  9.污水处理费收入。收入拟安排312万元,比上年实绩增加15万元,增长5.05%,上年结转收入141万元;支出安排45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费用支出。
  (三)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其他五险纳入市级统筹)总收入预计完成32560万元,比上年实际收入增加4269万元,增长15.09%;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拟安排30000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增加3603万元,增长13.65%;收支相抵结余25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9615万元。其中: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9240万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839万元,增长9.99%;支出拟安排10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20%;预计当年收支结余-1560万元,滚存结余4914万元。主要是财政提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标准由100元提高到110元而增加收支。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23320万元,比上年实际数增加3430万元,增长17.24%;支出拟安排192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03万元,增长15.68%;预计当年收支结余4120万元,滚存结余14701万元。收入方面增收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由380元/年/人提高410元/年/人,个人缴费由50元/人/年提高到120元/人/年而增加收入;支出方面增支主要是提高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大病医保降低起付标准及提高支付限额而增加支出。
  三、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6年财政工作将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中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狠抓增收节支、支持创新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我县“十三五”开好局和建设美丽富庶大埔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为此要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措施,严格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完善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收入增长激励机制,上下联动抓收入;加强税收征管,对重点税源、主要税种、重点企业,实施监控,堵塞跑冒滴漏;积极培植税源,调整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结构,加大对重点税源企业扶持力度,保证重点税源可持续发展;积极筹资加大对县城和中心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狠抓非税收入征缴,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把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收缴到位。
  (二)落实资金,兑现政策,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资金筹集落实力度,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加大预算安排和执行力度,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经费需要,确保 “三农”、教育、科技投入等民生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基础养老金、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按时足额发放。
  (三)深化改革,加强监督,继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涵盖所有财政资金的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性基金预算收支体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各项管理制度;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的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尽快形成统一、集中、高效的财政资金支付体系;深化财政资金监督改革,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健全“小金库”治理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发挥效益。
  (四)改进作风,优化环境,塑造财政良好形象。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强化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推动干部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政治素质;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维护好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构建符合财政实际、富有特色的惩防体系,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的“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准确把握和适应新形势,突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改革发展的杠杆作用,努力将服务融入到财政管理和惠民实践之中,瞄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县“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和加快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