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
手机版
大埔发布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22年梅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市级专项资金(第一批)(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大埔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指导股(联系人:陈清香,联系电话:5185016)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附件:梅州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市级专项资金用途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