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2023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粤财农函〔2023〕21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衔接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大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联系人:罗威龙,联系电话:5185016)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反映事项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