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配合做好2024年双节期间帮扶慰问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经各镇(场)初步筛选并通过大埔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调查核实后,共29名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特困家庭符合慰问范围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至大埔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郭锐浩,联系电话:0753-5185016)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其它方式和匿名意见。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