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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梅州大埔县支行开办“带资入股”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9-18 11:2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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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梅州市分行:
    你行《关于梅州大埔县支行开办“带资入股”模式扶贫小额贷款业务的请示》(梅州邮银请〔2017〕38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梅州大埔县支行开办“带资入股”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现批复如下:
  • 合作企业
  (一)合作企业:广东顺兴种养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限额:800万元
  • 产品要素
(一)贷款金额
单笔贷款最高金额5万元(含5万元)。
  • 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期限最长3年。
  • 还款方式
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款法。
  • 担保方式
政府提供风险补偿金担保,且政府风险补偿金分担比例不得低于贷款损失(包括贷款损失本金、利息)的80%,同时,由“带资入股”企业在合作限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利率
最低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其他产品要素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扶贫小额信贷(惠农易贷)业务管理办法(2016年版)》(邮银制〔2016〕121号)制度和授权相关要求执行。
三、业务管理要求
(一)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入股协议
业务开展前,合作企业与贫困户要签订带动/入股协议,协议相关要素应与政府、企业、银行的三方协议约定保持一致,并确认包含入股条款、分红及退股条款等。
  • 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业务开展前,应与政府或扶贫部门、企业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在合作协议中,要明确政府、企业的相关职责。
  • 防范合作风险
一要明确贷款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二要明确还款来源,贷款期间,借款人的分红和退股变现所得都是还款来源。
  • 把控投放节奏
你行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进行信贷投放,若“带资入股”合作模式下贷款不良率超过3%且不良贷款笔数超过3笔,须暂停发放贷款,待不良率下降到3%以下,且贷款潜在风险因素解除后,向省分行申请恢复业务开办。
  • 你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突破省分行批复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其他增信措施。
    四、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带资入股”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邮银发[2017]5号)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