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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辉继承声明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05 16:41: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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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辉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刘洪辉,刘洪章  。

  被继承人: 刘启胜,罗佩君 。

  申请人: 刘洪辉、刘洪章 因继承被继承人: 刘启胜、罗佩君 的不动产权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 刘启胜 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死亡;

  被继承人: 罗佩君 于 2017 年  4 月 16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新寨塘卜奎龙楼  证号: 粤房字第4790003号,粤房共证字第0555719号,埔府集建总字第0000002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刘洪辉、刘洪章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 1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