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辉继承声明公示
申请人: 刘洪辉,刘洪章 。
被继承人: 刘启胜,罗佩君 。
申请人: 刘洪辉、刘洪章 因继承被继承人: 刘启胜、罗佩君 的不动产权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向大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 刘启胜 于 2018 年 9 月 4 日死亡;
被继承人: 罗佩君 于 2017 年 4 月 16日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新寨塘卜奎龙楼 证号: 粤房字第4790003号,粤房共证字第0555719号,埔府集建总字第0000002号 。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刘洪辉、刘洪章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 1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