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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郭文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大埔县高陂镇沿江二路,证号为粤房证字第4309810号,埔府国用总字第000005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文虎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