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永平,黄河,黄珊。
被继承人:黄祝兴。
申请人 杨永平,黄河,黄珊 因继承被继承人 黄祝兴 的不动产权于 2021年 10月 15日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被继承人 黄祝兴 于 2011年2月死亡。
二、不动产坐落于 大埔县湖寮镇人民路59号东701房,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C6167569号。埔府国用(2000)字第0016937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杨永平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其他继承人。
如有异议者,请在本声明见公示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埔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诉,逾期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登记。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