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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发布
郑树强、余笑英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埔县高陂镇陂华路69号、证号为粤房地共证字第0015510、0891039埔府国用总字第(1996)001175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树强
2021年11月02日